据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评估核定,陇县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5723、10637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4%和6.0%。与2020年相比增长12.1%和18.8%,两年平均增长5.9%和9.0%。
按收入构成看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542元,同比增长3.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1%,与2020年相比增长12.1%,两年平均增长5.9%;人均经营净收入2494元,同比增长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8%,与2020年相比增长11.2%,两年平均增长5.4%;人均财产净收入812元,同比增长3.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2%,与2020年相比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5.0%;人均转移净收入4875元,同比增长3.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9%,与2020年相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6.2%。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266元,同比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9%,与2020年相比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9.0%;人均经营净收入2645元,同比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9%,与2020年相比增长17.5%,两年平均增长8.4%;人均财产净收入30元,同比增长3.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3%,与2020年相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6.2%;人均转移净收入1696元,同比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9%,与2020年相比增长20.9%,两年平均增长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