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0日我局在陇县南岸新城兴业路6号百灵鸟智慧产业园2号分拣中心圆通速递物流站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共计壹个品种贰条(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见陇县烟草专卖局公告【陇烟公〔2025〕第005号】),现我局已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因无法联系到物主,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陇县烟草专卖局(地址:陇县尚德路10-3号,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917-4603742 手机号码:13892447820)接受调查处理。
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附件:陇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陇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