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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陇县非煤矿山的公告

来源:陇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5-16 11:31

2018年以来,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我县对不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的矿山进行整治整合关闭,县政府制定下发了《陇县矿山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陇县石灰岩矿山整合方案》《陇县陶瓷土陶砂矿山整合实施方案》《陇县依法关闭退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等文件,限期整改拆除恢复治理矿区,目前基本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规范非煤矿山开采和管理秩序,强化生态空间管控,落实“三区三线”规划,做到有序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存在生产规模小、生态修复、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问题的矿山予以关闭。

现将陇县八渡兴盛冶金用石英岩矿等34家矿山公告关闭。本公告发布后,附件所列矿山经营主体、采矿权人要按要求拆除生产设备,拆除矿区范围内的地面建筑物,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矿山复垦复绿工作,妥善安置矿山从业人员。各相关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发改、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水利、林业、电力等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注销被关闭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等与采矿相关的证照,切断供电电源,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消除环境隐患,设置关闭标志等,确保关闭到位。

之前所发关闭矿山公告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陇县依法关闭非煤矿山名单

陇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