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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王发怀)

来源: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03 15:35

王发怀:

本会受理陈其江与你及陕西鸿铭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盈信汇聚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争议一案(陇劳人仲案字〔2024〕第46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仲裁资料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你的举证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本案定于2025220日上午930分在本会仲裁庭(陇县市民中心5091室)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9174601629

特此公告。

                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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