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评估核定,2023年陇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62元,同比增长7.8%。
一、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
2023年,陇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8%,高出全市(6.8%)1.0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三。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市第一
2023年,陇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63元,同比增长5.9%,高出全市(5.1%)0.8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一。陇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21元,同比增长8.3%,与全市平均增速(8.3%)持平,位居全市第八。
三、工资性收入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六成以上
2023年,陇县城镇居民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6310元,同比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2%;人均经营净收入3855元,同比增长5.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4%;人均财产净收入1080元,同比增长4.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人均转移净收入5718元,同比增长7.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5%。
陇县农村居民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0059元,同比增长8.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人均经营净收入4071元,同比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2%;人均财产净收入51元,同比增长6.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3%;人均转移净收入2640元,同比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7%。
四、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陇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4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19:1,较上年同期缩小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