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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三季度陇县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编辑:县统计局 来源:陇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6:08

经国家统计局宝鸡调查队评估核定,2023年前三季度陇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5元,同比增长7.6%。

一、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

前三季,陇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6%,高出全市0.8个百分点。

二、分城乡看,收入增速有高有低

前三季,陇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15元,同比增长

5.8%,高出全市(5.2%)0.6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二。

陇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7元,同比增长7.9%,低于全市平均增速(8.0%)0.2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九。

三、按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前三季,陇县城镇居民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8544元,同比增长5.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1%;人均经营净收入2640元,同比增长5.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9.7%;人均财产净收入871元,同比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2%;人均转移净收入5160元,同比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0%。 

陇县农村居民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752元,同比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8%;人均经营净收入2803元,同比增长6.0%,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4%;人均财产净收入38元,同比增长13.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0.3%;人均转移净收入1885元,同比增长6.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