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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建议

来源:陇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6-08 08:31

为了解垃圾分类实施进展情况、城乡居民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陇县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基本情况调研。

一、城乡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

陇县随机选取了111户城乡居民,城镇居民占46.8%,农村居民占53.2%。对23个问题填写了调查问卷,进行了填写。下面,我们选几个类别以城乡居民分别来看:

城镇居民:

1、家里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习惯的占59.6%,无占40.3%。

2、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途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了解的占9成,通过社区物业宣传了解的占7成,通过政府发放资料了解的占7成,小部分通过其他途径了解。

3、认为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哪些困难: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占80%,宣传力度不够,政策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各占50%;设施不够完善,知识掌握太少各占40%。

4、是否愿意配合垃圾分类:80.7%的人十分愿意;17.3%的人麻烦但会做;1人不愿意。

5、不愿意配合的原因:缺乏环保意识占86.5%,不知道如何分类占67.3%;觉得麻烦占57.7%;设施不健全的占55.8%;认为没有意义的占51.9%。

6、您觉得垃圾分类对环境改善有没有用:觉得有用的占94.3%。

7、认为有关垃圾分类的立法是否有必要:认为很有必要的占92.4%;认为没有必要,无所谓的占5.5%。

8、对现在居住地的垃圾桶分布是否满意:很满意的占15%;满意的占39.6%;一般的占37.7%;不满意的占5.6%。

9、是否了解当地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或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了解的占47.1%,不了解的占50.9%。

农村居民:

1、家里有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的习惯的占71.1%,无占28.8%。

2、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途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了解的占7成,通过社区物业宣传了解的占5成,通过政府发放资料了解的占65%,通过家人朋友了解的占3成。

3、认为实施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哪些困难: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的占40.7%;宣传力度不够的占57.3%;政策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占32%;设施不够完善的占51%;知识掌握太少的占50%。

4、是否愿意配合垃圾分类:89.8%的人十分愿意;10.2%的人感觉麻烦但会做。

5、不愿意配合的原因:缺乏环保意识占80.0%,不知道如何分类占62.7%;觉得麻烦占32%;设施不健全的占53.0%;认为没有意义的占27.0%。

6、您觉得垃圾分类对环境改善有没有用:觉得有用的占90.9%。

7、认为有关垃圾分类的立法是否有必要:认为很有必要的占79.6%;认为没有必要18.6%、无所谓的占1.6%。

8、对现在居住地的垃圾桶分布是否满意:很满意的占16.9%;满意的占30.5%;一般的占35.5%;不满意的占11.8%。

9、是否了解当地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或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了解的占67.7%,不了解的占32.2%。

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困难

现阶段,陇县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应当清醒地看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源头减量还需加大力度。虽然垃圾增长态势有所遏制,但结构性的生活垃圾源头增长不容忽视。目前,“光盘行动”“限塑令”等源头减量手段效果不佳、覆盖面不广。虽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已实现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但使用量仍然很大。且随着外卖、快递等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外卖盒、快递包装等废弃物急剧增长,成为源头减量工作的一大难点。

(二)分类投放质量有待提高。受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比较淡薄,广大居民主动分类投放意识尚未真正形成,目前的工作方法主要依赖于桶边督导、上门规劝等高强度人力监管模式,难以持续和推广。执法监管比较薄弱,处罚手段用的不多、处罚金额较少,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物业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总体来说,分类投放的质量、准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分类收运体系有待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全过程监管体系尚未形成,还存在漏点和盲点。一是收运环节仍不完善。依旧存在“混收混运”现象,挫伤群众参与分类的积极性。二是转运设施有待优化。易腐垃圾专用运输车配备不足,垃圾运输车更新改造不到位,部分车辆未达到密闭运输的标准,无规范防护及环保配套设施,容易造成运输过程二次污染。

(四)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涵盖生活垃圾源头控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与末端处理等过程,涉及到诸多部门,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能力匮乏、处理设施、运行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等问题。县园林环卫局肩负着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监督管理职责,面临机构、人员、设备不足,监管职能不足、环卫工人工资较低等诸多问题。

(五)居民对垃圾分类认识程度不够。根据现场调查,有些居民还不能够说出开展垃圾分类的意义,不知道如何进行分类。一些商场、超市等公共机构对开展垃圾分类的认识不足。就单位和个人来看,垃圾分类意识还没有转化成自觉行动,垃圾分类行为习惯还没有形成。宣传教育没有深入到家家户户,没有在全社会、全方位、全系统形成开展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六)缺乏立法支撑。垃圾治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公益事业,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没有一个立法文件支撑,仅靠行政手段来推动,难以持续。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例,广州、深圳、长春、苏州、宜春、银川、泰安、太原、宁波等多个城市出台了专门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还有多个城市出台了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七)各级配套资金保障不足。与部分先进地区相比较,陇县各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均配备不足,在没有上级资金帮助,仅按照目前的配备情况,无法全面落实“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等工作开展。

三、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责任

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治站位,通过构建合纵连横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一要纳入组织管理范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社区、村级党组织职责范畴,形成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居委协调、物业参与“四位一体”工作体系。二要成立正式部门。鉴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期推进性,目前,46个强制试点城市大都成立了相应的政府分类机构。广州市在城管委增编分类处,正处级行政编,编制9人,其他从事业单位抽调;西安市、成都市组建市属分类服务公司,正处级事业编,编制分别为30人和40人。陇县也应逐级配备足够的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调动民众参与热情。一是宣传教育与校园生活相结合。早日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陇县教育体系,实现垃圾分类进教室、进教材、进课堂,培养一代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并经常性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二是主流媒体与公共平台相结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注重推进城市大屏、墙体立面广告、公交宣传平台、手机客户端及各物业、商超、企业宣传,通过公益广告、歌曲、宣传片、新闻报道等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密集型的垃圾分类宣传网络,全力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三是设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日用品等奖励机制,家庭设置分类垃圾桶。四是集中培训与入户宣传相结合。通过入户宣传、常识培训、疑难解答、集体观摩等形式,以各社区、村为单位,作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主战场,进行专业的宣传培训。从而让垃圾分类理念和常识走进千家万户,引导社区群众化被动为主动,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文明习惯。

(三)提升硬件设施,加快补齐短板。

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关键在源头分类,重心在末端处置,末端处置能力是推进垃圾分类的先决条件。要统筹谋划、科学规划,进一步加快陇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规划建设的陇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设施早日建成投入运行。

四、建议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尽快构建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完善前端基础设施,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方式,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内,配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满足民众源头分类基本需求,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最大化;二是完善分类运输设施,适时加大资金投入或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补足补齐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车辆,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运输需求;三是完善末端处置设施,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厨余垃圾处置、有害垃圾处置、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的投入是建好陇县生活垃圾的基础和前提。垃圾分类工作无论是构建收运处置体系,还是组织宣传引导活动,都需要有力的资金保障。尽快做出合理的规划,做好年度工作经费预算,广泛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加快推进速度,确保高保准的完成陇县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