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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的通告

来源:陇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8-28 16:29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降低城区病媒生物(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密度,营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域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投药灭鼠工作,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投药灭鼠和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及范围

1.集中消杀时间:8月29日-8月30日,每日早5:00-8:00,晚17:00-20:00(如遇恶劣天气或特殊原因,消杀时间顺延)。

2.消杀消毒范围:县城建成区所有外环境(含南岸新城)。外环境包括各类大街小巷、公共场所(河岸沿线、水体、公园绿地、公厕)等外部环境。

二、注意事项

1.本次消杀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专业消杀公司(宝鸡洁美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用专业机械开展。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商户和居民将食物、蔬菜、瓜果等撤离或封盖,做好自我防护,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引发身体不适。

2.在布药灭鼠期间,广大市民要加强儿童及宠物的安全管理,不捡食、不误食毒饵站(盒)附近的食物,不随意移动防鼠设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一旦误食,应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鼠药有效成份为0.005%溴敌隆,可用维生素K1解毒。

3.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协助做好集中消杀工作,并做好单位日常灭鼠和消杀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及时做好鼠尸、鼠洞等鼠迹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4.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主动参与并积极配合投药灭鼠和消杀工作,切实搞好环境卫生,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咨询、举报电话:0917—4603582(县爱卫办)

0917—4601096(县疾控中心)                                                    

陇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