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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陇县城市市容秩序的通告

来源:陇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09:23

(转载于陇县城市管理公众号)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容秩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年助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决定从2024年2月27日起在县城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环境卫生。加强城区街巷、绿化带维护保洁。落实“门前五包”(包环境卫生、包市政绿化、包市容秩序、包立面整洁、包举止文明)责任。治理行人践踏、损坏花木。规范门头牌匾,清除野广告。

二、整治市场秩序。禁止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清理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取缔非划定区域露天烧烤。加强集贸市场和便民摊群点管理。

三、整治户外广告。设立大型户外广告,应当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依照指定的位置、高度、时间进行设置,违反规定的责令行为人限期改正。严禁沿街张贴各种小广告,沿街门店设置门头牌匾应事先报备城管执法大队审查许可。

四、整治交通秩序。规范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严禁渣土车冒顶装载、沿途抛洒。严禁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五、整治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禁止堆积垃圾,严禁渣土车抛洒。严禁住户未批先建,私自占用、碾压人行道。

六、治理噪音污染。严禁在公共场所随意使用大功率音响设备。禁燃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纠正不文明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写乱画、随地吐痰、说脏话粗话、破坏公共设施、不自觉排队,严禁携带宠物进入相关公共场所。希望全县各单位、广大居民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坚决抛弃不文明行为,提升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同维护城区环境,扮靓陇州县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