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省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工作,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一是全面落实中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采购人对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主体责任。主要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部分面向中小企业、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和政府采购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落实。
二是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为企业减负。主要从取消采购文件收费、鼓励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三是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主要从及时支付供应商采购资金、推行采购人“预付款”制度和推进“政采贷”增量扩面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四是精准施策聚焦发力,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见效。从各部门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督促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政策执行、县财政局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督导等三个方面进行精准发力,促中小企业发展。
(县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