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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

来源:陇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7:06

(2025)第007号 

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刘存霞持相关材料(公证书等)申请继承赵志莲位于陇县招待所水坑5号楼西单元1楼东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赵志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陇县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17-4501088

公告单位: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