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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张碎女)

编辑:陇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陇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4:40

编号:(2025)第002号 

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张碎女持相关材料(死亡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申请继承闫新全位于北河东路教育局2号家属楼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闫新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地址:陇县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17-4501088


 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