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长者模式
繁體版
无障碍阅读
智能机器人
登录
|
注册
首页
县情
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
服务
专题
数据
陇县荣誉
陇县概况
历史文化
游在陇县
投资陇县
特产美食
陇县要闻
部门动态
各镇动态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热点关注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县长信箱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在线访谈
政务服务
便民服务
投资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6-10-08 17:43
分享: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2号修订公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情况予以解读。
一、关于修订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强调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指出要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为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5年1月,新修订的《烈士褒扬条例》正式施行,对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作出新规定,同时近几年烈士褒扬工作实践,也对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提出新要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解决实际问题,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办法》修订工作。
二、关于修订原则
《办法》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上位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聚焦制约事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细化管护要求,改进工作举措,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
三、关于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新增7条,共6章44条,分别为总则、分级保护、规划建设、维护利用、管理和监督及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方面,阐明《办法》制定依据和主要目的,规定了烈士纪念设施的内涵外延,明确了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标准、主管部门、保护机构、经费保障等方面要求。
二是分级保护方面,《办法》在明确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保护体系基础上,对未确定保护级别烈士纪念设施提出管护要求。明确了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条件,规范了保护级别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备案程序和保护标志设立有关内容。
三是规划建设方面,《办法》强调新建、迁建、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应当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明确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内部提质改造,须经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批同意后实施。与《烈士褒扬条例》内容有效衔接,优化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原则、划定程序及备案要求,新增了烈士纪念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四是维护利用方面,《办法》进一步凸显烈士纪念设施公益属性,完善涉及文物烈士纪念设施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内容,新增属于历史建筑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要求。立足工作发展需要,细化烈士纪念设施改陈布展、祭扫服务有关条款,增加展陈数字化运用、遗骸遗物保管、烈士寻亲等内容。
五是管理和监督方面,《办法》进一步压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责任,要求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抓好法规政策落实。明确加强研究馆员和英烈讲解员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待遇激励机制,并通过志愿服务、购买服务、馆校共建合作等方式,增强研究讲解工作力量。强调不得擅自改变烈士纪念设施用途,不得买卖、抵押烈士纪念设施。明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四、关于贯彻落实
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指导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严格把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具体要求,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提升贯彻执行能力,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推动《办法》落实落地,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宣教阵地功能,持续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部
附件下载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