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6月3日我局在陇县南岸新城兴业路6号圆通快递点截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共计叁个品种陆条(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见陇县烟草专卖局公告【陇烟公〔2026〕第011号】、【陇烟公〔2026〕第012号】、【陇烟公〔2026〕第013号】),2026年6月5日我局在陇县南岸新城兴业路6号圆通快递点截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卷烟,共计壹个品种贰条(具体品种、规格、数量见陇县烟草专卖局公告【陇烟公〔2026〕第014号】),现我局已依法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因无法联系到物主,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陇县烟草专卖局(地址:陇县尚德路10-3号,联系人:王文峰,联系电话:0917-4603742)接受调查处理。
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附件:陇烟公〔2026〕第011号、第012号、第013号、第014号
陇县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