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准则,坚守财政为民初心使命,扎实推进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建设。近日,县财政局将预算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财政资金、民生项目监管的重要抓手,面向全县233家预算单位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运行透明规范,切实把有限财力用在惠及群众的关键处。
健全工作体系,织密公开责任网络。坚持把预算公开嵌入民生资金管理全链条,构建“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财政部门统筹督导监管”协同工作格局。紧盯惠农补贴、民生项目、“三公”经费、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群众高度关注领域,完善常态化审核督导机制,逐级压实管理职责,推动各类民生资金信息依规规范公开,以阳光公示倒逼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统一规范标准,提升公开公示质效。聚焦民生项目、惠农资金公开工作中的堵点难点,落实靠前服务、精准业务赋能。统一预算信息公开填报规范、内容要素与披露口径,指导各预算单位细化项目资金说明、完善台账档案资料,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明晰资金流向,严格做到依法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构建闭环监管,夯实阳光财政根基。持续完善“事前指导、事中审核、事后核查”全流程管理模式,促进预算信息公开与财政资金拨付、项目绩效监控、财政日常监督等有机融合。稳步推动预算公开朝着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迈进,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法治规范、阳光高效、利民惠民的现代化基层财政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