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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实施避灾搬迁 圆群众安居梦

编辑:杨刚 来源:陇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14:27

今年以来,陇县自然资源局在陇县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学指导下,努力践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治国有常,利民为本”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群众所急所盼,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域、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群众实施避灾搬迁,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机制,提前谋划

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示范引领、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陇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在陇县自然资源局下设专班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专班推进,提前谋划研究和推进落实,科学指导各镇开展工作。陇县县长李维芳,县委常委、副县长李惠军分别多次深入避灾搬迁点进行调研指导,对安置点规划选址,项目建设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有力推进全县避灾搬迁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方案,锁定对象

在省市政策尚未明确出台情况下,为了切实有效推进工作,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制定印发《陇县避灾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人均3万元补助标准,资金由县财政予以筹集,切实推进搬迁工作高效开展。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陇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镇村组和技术单位联合调查登记工作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按照省市认定标准要求,分镇开展技术认定工作,最终认定符合避灾搬迁条件的隐患点26个,涉及群众344户1291人,经公示后,及时将涉及的隐患点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三、多措并举,科学建设

陇县按照“县级抓总、部门联动、镇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共同做好避灾搬迁各项工作。陇县自然资源局以避灾搬迁为抓手,切实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履职尽责,合理布局建设,做到规划选址、灾害评估、项目管理三个先行,在实施过程中城关镇、东风镇、河北镇、东南镇等六镇始终坚持规划、设计、实施三个统一,严格落实按照“项目四制”要求组织施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安置点进行调研,解决存在问题,有力推进了项目建设。目前,新建4个集中安置点62户安置住房已建成,25户群众已通过存量商品房安置,其余2个安置点257户正在建设,计划明年汛期前将全部建成,切实消除住房安全隐患,让广大群众过上安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