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保健品,下同)、药品(含中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
2、承担辖区市场主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行为。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3、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质量技术投诉、申诉、举报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4、牵头指导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应急处置。
5、牵头指导辖区药品、化妆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承担药学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7、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8、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可、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认可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9、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0、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监督和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2、依法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13、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县个私协会、县经纪人协会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突出抓好商事制度改革、消费维权、商标战略、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非公党建、检验检测、执法办案、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加压奋进,创新作为,不断提升全县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幸福新陇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周密谋划全年工作
年初,及时召开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7年工作,对全年市场监管工作进行详细安排。同时印发《2018年全县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与各镇和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质量强县目标责任书》、《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责任书》,为全年各项工作高点起步、良好开局奠定了基础。
(二)全面完成市考县目标任务
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县战略部署,印发《关于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的实施意见》、《陇县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陇县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8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强县目标任务、工作责任。
(三)持续加强市场规范管理
1、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发展工作。截止12月18日,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1403户(其中:企业设立登记265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10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42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614户,办理企业转型升级3户,市场主体发展呈现勃勃生机。二是贯彻个体登记“全城通办、就近受理、及申即领、立说立办”政策措施,提升登记注册便利性。三是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全面促进了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2、持续加强市场规范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达100%,名列省、市前茅,受到省、市工商局的通报表扬。二是认真开展市场秩序整顿管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假日旅游市场、保健食品百日专项整治,禁止燃放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无照经营、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专项整治28项。拆除违法墙体广告2面,接受咨询23户。收集商标注册证和受理通知书164件;开展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2次,开展违法广告整治2次。三是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份,抵押标的金额5103万元,贷款1435万,为促进企业发展解决了融资难题。推荐上报宝鸡冠森陇县百汇商场分公司、大秦北市商业街为市级文明诚信市场,推荐陇县药材总公司、龙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龙源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世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宏盛农牧有限责任公司为市级“守、重”企业。四是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对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从宣传、动员、申报和评审公示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在陕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网上申报放心消费单位214家,已有165户通过认定。
(四)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查、乳制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白条肉专项整治、酒类市场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保健食品整治等项专项整治32项,有力保障了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二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各镇政府、城管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对县城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餐饮服务油烟整治告知书,督促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持续推进餐饮环节“阳光厨房”建设。城区大型餐馆完成率75%,企事业单位食堂、城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完成率100%,镇村学校食堂完成率94%,县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完成率86%。三是检验检测工作成效显著。开展食品药品抽验349批次,在县政府网站重点信息公开栏公示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2期,全县食品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41%,食品安全问题发现率4.59%。四是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全市重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会、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创新突破重点工作半年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局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并实地参观了我县亮点工作情况。五是认真开展各类全县重大会议和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确保第七届宝鸡市文化旅游节、“第一书记党校培训会”、省长调研、中高考、央视“乡约”节目拍摄、宝鸡“浪漫七夕,情定关山”集体婚礼活动中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局派员全程开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扎实开展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一是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坚持以农产品和旅游服务业品牌建设为抓手,以“品牌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品牌发展、品牌兴县战略。在全市首个开展了县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为首获县长质量奖的3户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深入开展了商标兴县、商标强企、商标富农等活动,年内指导帮扶市场主体注册商标164件,全县共有注册商标41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陕西省著名商标9件、宝鸡市著名商标11件),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3件,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标准化园区1个。陇县盛源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的“炎帝”牌苹果被命名为陕西名牌产品。二是积极实施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组织修订了《陇县核桃标准》,制定了《陕西关山草原风景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涉及游客指引、观光、接待、服务等方面标准规范137项。支持陇县龙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创建3A级标准化示范单位。发挥国家级奶牛、核桃标准化示范区和宏盛牧业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培训群众4万余名,宏盛牧业“借袋还菇”扶贫模式被评为全国食用菌扶贫十大模式,带动入园贫困户年均增收1.6万元以上。三是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联合开展了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和全县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旅游安全专项检查、假日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完善了旅游违法行为信息共享机制。一年来,关山5A景区创建推进有力,建成13个全域旅游示范村,新集川镇创建为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和氏乳业成为市级工业旅游示范点,全县未发生过重大旅游质量安全事件。四是聚焦社会热点抽检整治。针对节令性食品、食用农产品、大众消费品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食品,年度内抽检农产品200批次,成品油、化肥、农药42批次,箱包、小家电12批次,在6个园区、8个生产基地、4个大型超市、1个蔬菜专业批发市场抽检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5769个,检测合格率99.9%。以“质监利剑”行动、红盾护农等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强化执法打假,全年开展食品、药品、农资、汽配、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活动87场次,完成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任务4个,非洲猪疫防控做到全覆盖。五是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管和阶段执法检查,加强汽车检测、工程检验、食品、医疗机构实验室等强制性认证机构监督管理,确保各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公正。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用四表”纳入民用住宅竣工验收主要指标,对涉及民生、医疗、用于贸易结算等方面的计量器具实行免费检定,累计检定各类器具7973台件,全县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5%,合格率达到98%。六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查,抓好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六)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举报
一年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共68件,成功调处65件,不予受理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9万元,从中摸排案件线索4件,立案查办3件。及时有效化解信访、网上投诉5次起,化解有关人员上访矛盾。
(七)全力抓好非公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非公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发力,突出“党建+扶贫”工作模式。一是积极开展2017宝鸡市“品牌盛典·非公经济年度人物奖”推荐评选工作。在2017宝鸡“品牌盛典·非公经济年度人物”系列评选活动中,我县宝鸡天翔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边彦荣荣获年度勇担社会责任奖,陇县家和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段国升荣获年度党建模范人物奖,陕西和氏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刘安让,陇县宏盛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李晓宏荣获年度精准扶贫人物奖。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实施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队伍的精准培训,提升党建工作的指导力,组织召开全县非公党建暨现场观摩推进会。三是引导非公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等工作。动员组织非公企业开展多层次送温暖活动,扶危济困、彰显关爱,非公企业自愿捐款、筹集现金5万元,第一批以生活必需品为主的商品摆上了30个村“爱心超市”柜台。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会长边彦荣,副会长段国升、朱丽花及秘书长张亚君等分头带领5个回访慰问组分赴各镇村,代表我县私营企业向78户特困户带去广大会员的问候,为每户特困户送去大米、食用油、食醋等节令商品和新年祝福。组织30户个私协成员单位开展“六帮促脱贫”活动,共计捐赠人民币19万元,受到广大贫困户的称赞。10月底,在全省个体私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现场会上,我局做了交流发言。四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属地管理制度。积极联系组织部将在党员信息系统内的15个党支部,22名党员转交各镇党委并向各镇移交党员档案。
(八)坚决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我局共包扶2个镇(东南镇、新集川),2个村(黄花峪党家庄、新集川村)。其中黄花峪党家庄村包扶141户、新集川村包扶31户,由单位69名党员干部分别包扶,包扶贫困户总共172户。年初,成立了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办公室、扶贫督查组,进一步强化了对日常扶贫纪律和入户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开展扶贫工作大宣传大走访活动。全体人员深入所包扶村组开展了人口信息核查和政策宣传走访活动。二是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开展了扶贫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共排查核实信息174户。三是认真开展精准扶贫整改工作。扎实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在系统内选派8名同志下村扶贫,两名年轻优秀干部担任驻村扶贫第一书记。认真落实“六要六不准”纪律要求,加强驻村工作队人员管理。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一万元帮助黄花峪村安装路灯,投资一万元帮助新集川村抗灾自救。
一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国卫复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煤炭市场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9个行政股室(办公室、法规股、市场股、非公办、食品股、药械股、应急协调股、标准计量股、特设股)、设5个事业单位(注册分局、食品药品稽查队、经检大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检测所)、设4个基层工商所(派出单位),全部纳入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部门人员构成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88人,其中行政63人,事业25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为1470.4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和业务经费的增加。
2、2018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1470.4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6%,原因同上。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221.78万元, 占支出总额8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48.66万元,占支出总额17%。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470.4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6%,支出1470.44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和业务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0.44万元。
(1)行政运行(2011501)918.41万元。
(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2011504)15.06万元。
(3)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1599)84.18万元。
(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11706)22.39万元。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04万元。
(6)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9.59万元。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8.23万元。
(8)死亡抚恤(2080801)41.6万元
(9)食品安全事务(2101016)20.17万元
(10)事业运行(2101050)8.26万元。
(11)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101099)106.86万元。
(12)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7.7万元。
(13)住房公积金(2210201)77.9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1.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5.82万元。公用经费285.96万元。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8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8.76万元,增长了535.24%,主要原因是为10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关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购买了11辆食品药品执法车辆(资产已移交各乡镇和关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实际支出57.87万元,比预算金额增加了46.0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10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关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购买了11辆食品药品执法车辆,共计52.67万元(资产已移交各乡镇和关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批次0人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2.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万元,下降了26.79%。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共接待32批次,184人。较上年减少了2.41万元,下降了68.66%。下降的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对车辆加强了管理,对公务接待控制了总量和人数。
2、培训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增加了21.58%。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合并后,为了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对单位人员各个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多。
3、会议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5万元,减少了30.56%,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减压缩了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6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918.4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机关日常运行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