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县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继续扎实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领导接访工作常态化,切实加强源头治理,集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着力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车改后无保留车辆。本部门固定资产20.692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不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9年,信访局收入预算101.57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其中:人员经费预算60.713万元,商品和服务预算5.86万元,接劝返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陇县信访局预算支出101.57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6.573元,占支出总额65.5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额34.4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信访局收入预算101.573万元,较上年持平,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其中:人员经费预算60.713万元,商品和服务预算5.86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接劝返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陇县信访局预算支出101.573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6.573万元,占支出总额65.5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额34.4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接劝返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和支出为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按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573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人员经费预算60.713万元,商品和服务预算5.86万元,接劝返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陇县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57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6.573万元,占支出总额65.5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额34.4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为101.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5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713万元,与上年持平,;商品服务支出5.86万元,较上年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经费支出;接劝返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信访事务(2010308)84.5518万元,与上年持平。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2477万元,与上年持平。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5)2.8991万元,与上年持平。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42万元,与上年持平。
(5)住房公积金(2210201)4.4544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出国费0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本单位无车辆。
2019年会议费预算0.9万元,较上年增加11.1%,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大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2019年培训费预算0.2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略有增加,主要是公用支出预算定额提高。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安排采购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名称:陇县信访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