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调查、反映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组织协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3.支持、引导街、镇社区村(居)委会开展老年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企业,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4.组织、协调开展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医疗保障等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5.支持、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6.热情、耐心接待老人及亲属的来信来访,按政策解决相关问题。
7.及时、便捷为年满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
8.协助镇社区村(居委会)为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
9.负责承办县老龄委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总体要求: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总要求,以推动实施《宝鸡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主线,大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创建活动,着力抓好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宣传、老龄政策调查研究以及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等重点工作,努力构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格局,让全县老年人同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工作目标:老年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老年文体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老年志愿服务和助老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老龄产业进一步发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老年产品不断丰富。
(一)、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
1.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老龄工作,深入研究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意见,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主题宣传活动,全力推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二)、做好优待维权工作
2.围绕新形势下老年人对优待的需求,加强同财政、卫生、交通、商务、文化旅游、体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就医、乘车、通讯、购物、旅游及无障碍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活动等领域进一步完善老年优待政策。
3.对高龄补贴和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4.加强与司法部门、新闻媒体的合作,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反面典型予以曝光,激发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继续发挥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5.扎实做好全县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举办1-2次新颁布的《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宣讲活动。
6.充分利用入户走访、志愿服务等方式,广泛宣传中省市县有关涉老法律、惠老政策,增强老年群体的优越感,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7.在利用好《陕西老年报》、广播电视等现有宣传介质的基础上,建立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
8.做好《陕西老年报》征订工作,确保完成征订任务。
(四)、强化载体引领工作
9.扎实推进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注重挖掘培育、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打造更多的“敬老文明号”示范窗口,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
10.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认真做好老年维权优待、老年文体活动、为老志愿服务和敬老爱老宣传等活动。
11.在全县开展“老有所为”、“仁义老人”,优秀敬老志愿者等先进典型人物评选表彰工作。
(五)、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
12、狠抓村级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村老协作用,不断提升村老协的为老服务能力。强力推进村老年阵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及文体交流平台。以村老协为主体,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发展壮大农村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家庭照护活动,为高龄、失能、空巢、留守和困难老人提供帮助。
13.适时举办老年协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班,讲授老年协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具体实践方法,推动全县老年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六)、不断加强老龄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14.举办两期全县老龄干事培训班,对老龄干事全部轮训,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重点开展老龄政策法规和老龄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老龄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
15.严格执行宝人社函[2016]2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要求,规范我县养老照护员公益性岗位管理,提高公益性岗位管理水平。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本部门无基层单位,本部门只有一个单位就是本级既陇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陇县老龄委参公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2人,退休人员2人,长期聘用人员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97930.55元.其中:电脑7台,打印机3台。办公桌椅柜等15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陇县老龄办收入预算为5181848元,较上年增加5.46%,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增加,相应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也要增加。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4909000元,较上年增加9.9%。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增加,相应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也要增加。
2019年,陇县老龄办预算为5181848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72848元,支出总额占5.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909000元,占支出总额94.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46%,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陇县老龄办支出预算为518184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8448元,较上年增加10.9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8448元,较上年增长3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20000元,较上年增加2.1%;商品服务用于人员支出323400元,较上年增加23.5%;原因是增加扶贫队员;公用经费支出14400元,较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48690元,较上年增加2.68%,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缴费基数。
(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9691元,较上年增长2.68%,原因同上。
(3)老龄卫生健康事业费(2101601)5104940元,较上年增长23.5%,原因是高龄老人增加,相应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也要增加。
(4)住房公积金(2210201)18527元,较上年减少2.68%,原因同上。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空表已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
2019年会议费预算3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在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召开全县性老龄工作业务会3次。
2019年培训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定额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空表已公开。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4909000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0000元,办公费、会议费13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179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2000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名称:陇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