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陇县财政局局长 戚新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请审议。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主攻百亿生态乳都和全域旅游,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追赶超越,经济社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8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陇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8年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2177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根据省市关于调整财政收入任务的安排,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17802万元,实际完成178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12470万元,较上年实绩11167万元增长11.7%,增加1303万元(其中:烟叶税完成1330万元,占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7.47%,较上年实绩1112万元增长19.6%,增收21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332万元,占全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9.95%,较上年8990万元大幅压减,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达到 70.05%,较上年提高14.65个百分点,收入质量大幅提升。
全县地方财政收入1780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6794万元、上年结余1095万元及债券转贷收入13119万元,政府性基金及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21173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为2299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陇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我县2018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为12097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可用财力和支出项目增加的实际情况,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批准,将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214218万元。2018年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21512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5%(增加支出178万元全部属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较上年实绩183691万元增长17.1%,增加支出31430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68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教育支出404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科学技术支出2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9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节能环保支出71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5%(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支出调整至政府性基金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56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交通运输支出23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住房保障支出142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粮油物资储备1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债务付息及其他支出20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
地方财政支出215121万元加上各类上解支出11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219万元,2018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支出为22152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为229983元,总支出为2215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累计年终结余8456万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7206万元,年终净结余1250万元,按照中省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政策要求,年终结余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陇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080万元,支出预算为508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10274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11776万元。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39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6.1%,超收3710万元;较上年实绩7537万元增长85.54%,增收6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9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8.1%,增加支出2131万元;较上年实绩15161万元下降8.3%,减少支出125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9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85万元和上年结余1699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174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907万元(含调出资金5641万元),收支相抵,累计年终结余356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26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主要是关山景区旅游收入减少。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主要是关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78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28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617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33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42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0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8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8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830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300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235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17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0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结余6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213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67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8年市政府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06503万元,2018年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866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6817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497万元,政府债务率为27.7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二、2018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从财政决算情况看,2018年全县财政运行有五个显著特点:
(一)聚焦财源建设,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县财税干部努力克服政策减收、税源短缺等不利因素,积极应对,强化税收征管,优化协调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在完成财政收入目标的同时,税收收入占比达到70%,较上年提升14.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联系衔接,提出明确征管措施。倒排收入任务时间表,按时间节点抓好收入任务的再分解、再落实,夯实收入目标责任。二是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收入质量。突出征收重点,积极挖掘增收潜力,扎实开展好税费征收专项检查,加大对检查发现的应缴未缴财税收入征收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切实提高税收收入比重。三是加大财源建设和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加强涉税信息利用,统筹推进培育财源,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引进等工作,为财税增收奠定基础。四是严格非税收缴管理。坚持“以票控费”,规范执法行为和收缴程序,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大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及经营收入力度。
(二)做大支出规模,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5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较上年增长17.1个百分点,预算执行实现效益变革。一是存量资金清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5227万元,全部用于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二是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争取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7.7亿元,较上年15.2亿元增加2.5亿元,增长16.4%。其中一般转移支付增量位居全市各县区之首,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
(三)坚持民生为本,百姓福祉不断增强。全年民生领域支出达到12.3亿元,各项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4.05亿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普通高中免学费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等政策全面落实;实施“全面薄改”工程,坚持创建省级教育强县,构建起“全覆盖”资助体系,教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二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1609万元,推进县域文化旅游提升及农村文化工程建设,加快县体育场建设,支持免费电影放映,公共文化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三是推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投入资金1.14亿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优抚等惠民政策,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居民医保、养老、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四是大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投入资金6703万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双向转诊体系,落实村医补助等政策,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切实改善群众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五是持续改善住房条件。拨付资金2.15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百姓群众住有所居得到有效保障。
(四)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严守底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8年,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逐年下降、防控风险”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债务管理政策,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开展债务数据监控及动态管理,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多渠道筹措债务还本资金,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府债务率持续保持在可控范围内。二是聚焦发力,支持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2018年各类扶贫领域资金投入达到8.99亿元,其中: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59亿元,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1.5亿元,累计融资5.9亿元,主要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新农合报销、危房改造、贫困生补助及贫困村道路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行扶贫领域资金使用和管理“五统一”监管机制,努力提高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为全面实现整县脱贫摘帽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大投入,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积极筹措资金,全年节能环保支出7132万元,有力推进我县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一是预决算公开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制定印发了《陇县部门预决算操作规程》,明确了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强对公开工作考核。全县2018年56个部门和10个镇按照“四统一”要求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全国县级财政绩效考核工作中部门预决算公开单项工作位于全国前列。二是财政监管开创新局面。在理财思路上从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财政管理更加精细化。扎实开展全县64个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积极整改。配合市际交叉检查、市级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强化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监督管理。大力推行阳光采购,全县政府采购规模达15000万元,节约率10.48%。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严格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管理。三是基层财政管理显著增强。完善基层乡镇财政管理改革,加大涉农资金监管力度,加强村级财务培训,提高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从决算情况看,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支柱财源增长乏力,后续财源短期内不能快速成长,税源增长点短缺,财源建设亟待加强。二是政策性减收和规范投融资双重压力显现,刚性支出与可用财力存在较大差距,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预算绩效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够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机制,采取有效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8年财政决算总结与启示
通过开展财政决算,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执行,深化财税改革,全面推进我县财政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一是大力加强财源建设。按照中央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促进我县实体经济建设,着力培养发展一批稳定可靠的骨干财源;支持总部经济发展,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重点税源增长潜力;坚持依法征税,加强收入结构分析和动态管理,建立财政税收收入增收激励政策;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评估制度,持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财政收入长效机制。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首先要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按照中省市工作部署,制定我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其次要推动扩围提质。全面开展预算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与自评,加快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强化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选择一些部门和项目重点问效、重点剖析、重点突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第三要强化结果应用。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事前评估机制,将审核与评估结果做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推动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是持续深化财税改革。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以深化改革总揽财政工作,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完善零级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细化;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时效性;持续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支出管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监管水平;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与财政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单位财政管理水平。
本报告已经(2019年6月28日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批准通过,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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