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县农业生产工作会要求,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我县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现就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各镇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粮食安全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来抓,强化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我县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二、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各镇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相比原则上比上年只增不减。各镇要将县上下达的年度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要积极抓好小麦、油菜春季生产管理,要扩大玉米、大豆、油料种植面积,稳定马铃薯、小杂粮等种植面积,大力发展“玉米+大豆”、果园套种大豆等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确保耕地应种尽种。
三、多措并举提高粮食产量质量
围绕提升粮食产能目标,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实施玉米增密度提单产行动,示范推广粮食增产关键技术。强化减灾补损技术指导服务,积极防范倒春寒、雹灾、汛期暴雨、寡温低照等危害。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避免发生粮食质量安全问题。
四、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全面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切实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农业生产抗自然风险能力水平。
五、强化考核监督机制
各镇要切实承担起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出台有力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局将把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将农业相关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与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陇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