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7016010377Q/2023-00035 | |
发布机构:陇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09-21 |
名 称: 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陇政发〔2023〕27号 |
解读链接:领导解读:《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及《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范围内的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次更新的城镇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9年11月13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实施陇县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陇政发〔2019〕22号)自行废止。
陇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