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陇县财政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按照“保障投入、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着力优化财政投入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突出三项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投入的效益,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突出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过渡期内,在保持当前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前提下,继续延续脱贫攻坚期内相关政策,一方面加大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专项投入力度,县财政连续五年投入只增不减,2022年县级衔接资金投入达到2200万元。
另一方面,继续支持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乡村振兴开始,每年安排衔接资金1000万元设立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突出在“畜牧产业、果业发展、设施农业、监测户产业奖补”四个方面发力,努力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带动脱贫户持久增收。
二是突出财政衔接资金直达机制。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衔接资金纳入直达管理,实行县级主管部门报账制,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预算股、国库股优先审批拨付财政衔接项目资金,要求财政衔接项目资金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第三方收款人账户,通过减化流程,促进衔接资金使用提速增效,尽早发挥投入效应;
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与各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催拨、定期通报、工作提醒和实地督促等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以倒排工期、倒排进度的方式,不断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率。
三是突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机制。一方面按照“谁用资金、谁管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严格落实项目库管理要求、督促项目部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强化全流程的绩效管理等要求,项目建设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另一方面纵深推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抓好部门自评以及财政重点评价,确保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成效精准,促使部门单位自觉树立“用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有效提高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