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陇县供销联社按照《条例》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和联社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联社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条,向县政府及各网站投稿52篇,其中:省供销总社官网刊登49篇、市供销社网站刊登15篇、县政府官网刊登20篇、县融媒体刊登40篇。
(二)依申请公开。陇县供销联社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把主动公开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查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和信息台账清单,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二是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调整栏目内容,切实提高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结合联社实际,每季度进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梳理网站各栏目更新情况,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落实上级部门检查考核要求,根据问题整改清单按时保质进行整改和公示。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与年底评优挂钩,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2025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失当引发负面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多形式的交流,运用视频、图片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内容提炼,积极探索新渠道,丰富形式,创新手段,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自觉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供销联社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