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依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58条,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举报和求助916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敏感热点问题15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件。加强政府公报及新闻媒体公开,组织集中宣传活动64次,刊发稿件112余篇。推进“一窗通办”,深化“陇警融办”,联动解决群众求助事项32件,成功办理无户口等疑难户籍问题4个,接受群众求助、咨询等630余人次,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所队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情指中心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上传、窗口监管和督查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整合公安子网站信息资源,实现公安政务信息“一站式”公开。依托“陇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发布重要警务信息、预警提示、便民举措,提供在线咨询、违法举报、证件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建立公安政务信息发布分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涉警敏感信息的公开标准,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深化警民互动交流。进一步优化“互动交流”栏目功能,拓宽民意征集渠道,针对社会治安整治、交通管理等重点工作及时向公众征求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