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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09:1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2025年陇县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8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8条,《健康陇县》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520条,其他方式(公开栏、电子屏、大屏幕等)公开政府信息1524条。办理县长信箱留言1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本年度向政府网站投稿46篇,向上级单位投稿98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举办卫健局机关干部卫健新闻写作培训班1次,提高全体干部新闻写作能力。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府网站相关版块每月初及时在公开栏目主动上传本部门工作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38条。切实做好《健康陇县》等新媒体运维管理工作,先后开设“党建之窗”“医护风采”“最美乡医”“卫健新闻”“卫健文化”“健康科普”等栏目,全年共发布信息520篇。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控、卫健法规、健康知识、乡村振兴惠民政策等内容。加强卫健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人口文化广场、人口学校、宣传栏、户外喷绘、大屏幕等载体做好卫健大宣传。建立县级人口文化广场2个,卫生健康长廊2座,健康教育宣传栏165面,电子宣传屏32面,宣传大屏3面,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满足群众全方位的健康知识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由卫健局办公室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局机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的职责、栏目内容、督查评估、审核流程等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拓展,队伍专业化水平急需加强。2026年,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协同机制,打造高素质的政务公开队伍,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打造宣传载体,满足群众对卫生保健科普知识方面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