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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4 09:5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陇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依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数385条,接收处理网民咨询、投诉、举报和求助918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敏感热点问题26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7件。加强政府公报及新闻媒体公开,组织集中宣传活动79次,刊发稿件近183余篇。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带头参加警民互动宣传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电信诈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进行答疑解惑,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共收到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县要求,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文件、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等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公开,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全县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积极拓展功能服务,优化完善内部政务微信交流群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矩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工作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8

行政强制

3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主要体现在队伍能力有待提升、主动公开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县公安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条例,把精神贯彻好。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加强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围绕重点工作,把任务完成好。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公开、重点改革任务的执行公开,继续推动服务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三)严格依法履职,把程序执行好。严格依程序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点抓好公开源头和公开程序。同时,通过政策宣传和加强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严格依法、合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力。

    (四)坚持集约发展,把平台管理好。全面落实集约化建设要求,严格规范平台运维管理,努力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公安机关。

    (五)严格审核制度,把责任落实。县公安局在政府信息报送范围上具有局限性,信息收集及上报属于警务工作秘密的一类,根据保密要求,对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批示、单位决策部署、专题培训、活动安保等信息严格把关,控制报送范围。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三审三校”和签发制度,按照“编审分离”“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夯实责任,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