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将陇县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全县所有政府部门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方便群众联系、沟通、监督。二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信息31条,公开发展规划、人事任免、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185条,公开各类政策解读信息30条,更新旅游、广播电视、交通、统计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调查征集14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2246条;通过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公开和转发政务信息4560条。三是加强热点问题解答。全年共受理答复“县长信箱”网民留言478件、12345市民热线4344件,办结率均为100%,及时解答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县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均按要求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重新修订了《陇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规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公开前逐级审批制度,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切实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栏目。整合政府网站栏目公开内容,使栏目信息检索功能更加优化,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对相关单位的办事服务指南进行完善,明确办事地址、联系电话、提交资料等事项,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结合省市要求,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专项整治,注销不合格政务新媒体2个,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14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对各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正确、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知督促各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镇、各部门目标责任制单项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三是开展定期通报,全年下发“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通报4期,专项通报2期,并跟踪检查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四是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业务水平。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提案建议办理”栏目集中公开县人大代表建议5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7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复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2 |
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3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8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7.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 |
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3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政策解读水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待提升。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将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工作同步安排,并将政策背景、决策依据、重要举措等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解读,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二是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要点,细化公开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做好公开。三是全面核查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安排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指南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提交资料具体、咨询电话和办理地址精准,让群众少跑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县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