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文物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总体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对全县文物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以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陇县现有文物保护单位19个,其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个。博物馆1个(其他博物馆)。陇县文化和旅游局(陇县文物局)为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执法工作由陇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自2021年4月20日起至7月5日,组织对5个部门、20个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其中:文物保护单位19个(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个)、博物馆1个(其他博物馆);审计资金总额367.38万元,其中: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10.24万元。本次审计查出违规资金0万元。
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和部门协调机制的健全完善,以及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的管护制度落实等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县境内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1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共五大类。陇县博物馆馆藏文物共5586件,其中一级文物29件。近年来,我县在文物保护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一是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以文物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各部门的文物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文物专项资金投入,2018年—2020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155.12万元,文物外展收入57.14万元,实施了2个文物保护项目,文物安全工作经费纳入了文物行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和县级财政预算,对文物专项资金实行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三是文物安全,博物馆按照各项制度管理并设立微型消防站。全县各镇配备51名文保员,19个文保单位(其中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7个)划定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无违规建设项目。我县在文物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文物宣传、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防护以及馆藏文物的保存环境方面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改进工作。
三、审计调查建议
(一)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更新文物宣传手段,加大文物的宣传利用,让文物走进学校、社区,做好《文物保护法》宣传的日常工作,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发挥文物展示和教育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及时设立标志牌和界碑,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加强文物巡察防护,文保单位应及时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档案,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培训演练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按期限和要求存档,确保文物安全。
(三)加快推进博物馆新馆项目进度,推进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同时加强现有博物馆日常维护管理,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馆藏文物收藏保管能力,做好设施设备的维修、添置、更换等工作,满足文物管理的需求,提高馆藏文物收藏保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