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陇县文化广电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5 17:09:40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宣传舆论导向。

2、研究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和促进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3、组织推进全县文化、广电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重点工程设施建设;负责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工作;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4、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工作。

5、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电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开展对外文化宣传和交流;对从事广播影视制作、演艺、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6、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7、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播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9、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台(站)、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媒体驻陇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0、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广电科技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科技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全县性的广播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

11、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

12、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图书刊物印刷出版、音像制品发行、数字电影放映、电子出版物发行、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等活动的监管。

13、负责全县印刷业监管。

14、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15、依法对文化、广电、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县文化、广电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文化、广电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文化广电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坚持发展不动摇,追赶超越不停步较好完成了文化广电年度目标任务。全县建成标准化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4个,达标率81%实现文化产业产值4.78亿元,增速96%。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增加4个,营业收入增98%。现将2018年主要工作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聚力发展,持续完善全县公共文化设施

以推进贫困村文化设施全覆盖为切入口,全面提升县镇村公共文化设施。完成了“中央16套广播电视数字无线覆盖工程”二期建设任务。搬迁县电视台,完成县级广播电视制播能力建设项目。结合雅村强基工程,推进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成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4个,东南镇文体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固关镇文化广场和温水镇文化大舞台投入使用完善县“三馆”功能,图书馆新增了少儿阅览室、自助借阅机;维修改造文化馆设施,完成博物馆展厅建设,新修了纸沟村博物馆。

(二)强化培训,提升镇村文化队伍素质

依托免费开放工程,采取邀请省市专家办班现场授课、远程共享网络视频教学、选送人才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镇村文化人才培训。先后组织了社区文艺骨干培训、秦腔演唱培训、社火产业化培训等活动10次,培训县乡文化骨干1200余人次。7个村文化中心9个乡村少年宫招募文化志愿者16人,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为镇村招募文化志愿者26名。选送贫困村文艺骨干、非遗传承人和镇村文化管理干部参加了省市专业技术培训。指导培养镇村广场舞队、秧歌队、自乐班等各类群众业余团体89个。先后对12支业余团队给予了资金扶持。多层次的培训和现场辅导,有力提升了基层文化队伍的业务能力,拓宽了文化产品的供应渠道。

(三)聚焦脱贫,文化惠民服务有成效

奏响脱贫主旋律,发挥“以文育人,以文载道”的文化引领作用,扎实开展送文艺、送技术、送培训、送图书、送电影,进社区、进镇村、进校园、进农户、进工地“五送五进”活动。

1、紧贴群众,节庆文化丰富多彩。围绕传统节日和重大庆典,密集开展本土化、大众化的示范文化活动。成功举办了“看社火,来陇州”社火闹新春系列活动,央视七套、人民网、陕西电视台等媒体争相报道;央视三次聚焦陇县,七套《乡土》栏目播放了《正月社火忙》专题片,录制并播出了《乡约陕西陇县》节目。举办了陇县迎新春晚会、陇州国际杯秦腔电视大赛、迎春书画笔会、元宵节文艺演出、“旭日杯”旗袍秀、庆五一文艺演出、谢万青个人摄影展、庆“七一”红色经典朗读、非遗日宣传、广场舞大赛、青年歌手大赛、“陇州人讲陇州故事”征文和演讲比赛、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欢度国庆节书画作品展等大型活动30余次。

2、助力脱贫,文化惠民活动接地气。组织馆办艺术团队、书画作品深入镇村开展了“情暖冬日”文化扶贫等文化示范活动60余次。开展送智下乡“书香陇州”阅读推广系列活动和“百日阅读”活动32次,流转交换养殖、种植、励志、少儿等各类图书40余种8000多册。先后在曹家湾镇、东南镇等中心幼儿园和小学,举办了绘本故事比赛、传统经典朗读、陇州非遗技艺和成果展示。围绕“扶志”,创作了《脱贫之后》等文艺作品5个,新排移风易俗类戏曲4本,折子戏3个,全年公益送戏下乡演出208场。全年公益电影放映1932场,其中科普教育680场。把握舆论方向,唱响脱贫攻坚旋律,全年电视广播安全播出无事故。全面改版提升优化一、二套电视节目,常年开设脱贫攻坚专栏7个,完成电视专题50多期,全年播出节目360多期。加大外宣力度,创精品,全年上送节目中央台播出3件、省台播出19件、市台播出50件。

(四)保护传承,非遗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组织开展非遗进课堂活动3次,联合县电视台制作播出“陇州社火、陇州染色剪纸”等非遗专题片6部。配合市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影视文化产业公司完成了电影《秦火》拍摄,协助西安润东海外影视公司拍摄了《陕西楞娃之血社火外传》故事片,宝鸡金视达文化公司拍摄了《陇州社火》专题纪录片。组织闫家庵血社火参加了宝鸡市首届民间艺人才艺大赛,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参加全市“我们的节日---元宵节灯展”获优秀奖。反复论证,多方收集整理,积极申报,陇州社火头帽制作技艺、陇州马蹄酥制作技艺、陇州老马家烧鸡制作技艺3个项目被列为宝鸡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五)聚力融合,文化产业和招商引资结硕果

扎实开展主题招商、节会招商和“招商季”活动,组织参加了宝鸡市发展大会、陕西省西北旅游发展营销大会、上海文化产业推介会等8次外出招商及推介活动。先后与南昌市三农协会、重庆两江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三十几家企业进行了推介、洽谈,落实签约项目两个,落实投资15亿元。总投资10亿元的重点招商项目东晨.秦天文化产业园已于9月份开工建设。总投资13亿元的龙门大峡谷文化产业园项目已于陕西嘉兆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完成了土地测绘和项目规划。争取领导支持,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落实产业鼓励政策。2018年实现文化产业产4.78亿元,增速96%。新增4户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完成率133%。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了1.56亿元,增速为98%。

(六)优化环境,市场市场监管安全规范

一是提升行政效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简政放权措施,梳理了权责清单,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编撰完成了政务一号通数据库资料采集,修订完善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上报了行政许可办理范例,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县政务大厅。

二是打造平安文化市场。“清源”、“护苗”等“扫黄打非”五项专项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申报省级示范点3个。开展舆论环境整治,围绕打击假记者、查处新闻敲诈、户外广告清理、封堵清除文化垃圾等重点,发放宣传彩页1200份。组织开展“三项教育”,向社会公布了正式记者名单、记者证编号和监督举报电话。加强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全年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52人次,双随机检查326次,收缴侵权盗版非法音像制品3218张,图书和印刷品1100多件。立案14起,全部办结,收缴罚款16000元,文化市场繁荣规范

三、部门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陇县文化广电局部门本级(机关)

2

陇县文化馆

3

陇县图书馆

4

陇县博物馆

5

陇县广播电视台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4人;实有人员41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3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决算1521.87万元,支出决算1521.87万元,。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增加361.97万元,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增加31.2%和31.2%。收支同时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决算1521.8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5万元,资本性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697.61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决算152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49.8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6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1.87万元,支出1521.87万元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增加361.97万元,收入和支出比上年增加31.2%和31.2%收支同时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 行政运行 2070101218.72万元

2 图书馆(2070104) 79.99万元

3艺术表演团体(2070107) 181.99万元

4艺术表演场所(2070106) 0.39万元

5群众文化(2070109)  103.49万元

6)文化活动(2070108 5.61

7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 6.90万元

8)文化市场管理(2070112 3万元

9 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202.96万元

10文物保护2070204 3.11万元

11博物馆2070205 57.07万元

12行政运行2070401 156.97万元

13电视(2070405)  65.58万元

14电影(2070406)  53.21万元

15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 44.11万元

16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 166.75万元

17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 29.27万元

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 76.61万元

1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1.07万元

20死亡抚恤(2080801) 2.63万元

2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7.11万元

22)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8.62万元

23住房公积金(2210201) 46.6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基本支出66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43万元,公用经费112.83万元。人员经费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5万元,资本性支出1.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算拨款收支。

(三)2018“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99万元,实际支出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业务用车4辆,业务用车运行费1.38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减少36.7%;公务接待0.68万元,较上年减少2.22万元,减少76.55%,共接待12批次118人。“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大幅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培训费支出12.45万元,较上年减少15.53万元,减少-55.50%,主要由于减少培训次数所致。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会议费支出6.94万元,比上年增加6.63万元,主要是承办上级会议所致。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21.8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3万元,比上年减少7.06万元,减少5.9%,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 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新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