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事业、防震减灾、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和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建筑节能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3、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4、会同县不动产登记局做好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置换等市场行为;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价格评估、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展房地产广告真实性审查。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指导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指导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6、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县城直
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指导县城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工作。
7、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城市路灯、燃气、供热、排水、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审批及管理;负责城市主、次干道路的挖掘、占用审批。
8、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的落实;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组织指挥、防空通信、警报、工程建设;指导、协调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和业务训练工作。
9、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工作。
10、负责全县地震预警机制及防震减灾工作;拟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11、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和维护设在本县地震台,提出全县的地震趋势意见及短期预报意见;组织开展防震宣传、震害防御、震害调查、评估、上报、参加地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等工作。
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异地建设费等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道路绿化、小游园等绿化、养犬管理工作;参与辖区占道停车场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完善“12319”城管服务热线。
14、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和环境保护、工商、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管理等有关方面的执法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县住建设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东南大桥工程:投资1900万元陇县印象陇州建设项目,年内建成通车。
2、陇县建设路工程:投资8200万元,建成郑家路、新安路和星火路至千邑路段的道路工程。
3、陇县东部商务区污水管网工程:投资3026万元,完成规划一路、规划二路、环城路等7条道路及千河北侧河堤污水收集管网铺设12.35千米,建成投用。
4、陇县南岸新城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投资15000万元,完成酒店、商业综合体主体工程完成嘉禾国际酒店、现代家居生活馆等主体工程。
5、陇县碧桂园·陇州府项目:投资30000万元,建设精品高端住宅区3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县城文化综合中心及新城主题公园。
6、陇县陇盛佳苑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投资18000万元,建成商住楼7幢5.9万平方米
7、陇县新民巷仿古一条街建设项目:投资9000万元,建成3幢商住楼和酒店、广场。
8、陇县商品房开发项目:投资20000万元,在东大街中段、东紫花城、兆兴锦都、天鹄玫瑰园等地段建成商住房12.5万平方米,新开工商住面积15万平方米。
9、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确保脱贫攻坚我县摘帽住房安全达标。
10、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房屋建筑和房地产监管,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4次以上,工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11、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加强市政建设和管理,落实管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查考核,确保人行道、路灯、供气、供暖及污水管网完好无损。
12、地震工作:加强地震科普宣传,搞好地震“三网一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地震“三网一员” 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群测群防7个动物宏观观测点工作。
13人防工作:搞好“7.25”警报试鸣工作,抓好人防宣传、异地建设费收缴和设施建设。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陇县住建系统下设5个单位(含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4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包括陇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陇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陇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陇县住建系统总编制57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45名;实有在职人员56人。离退休人员3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通讯用车1辆,公务车辆3两),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项目支出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评价,空表已公开。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陇县住建系统收入预算为56313128元,较上年增加17.6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新增陇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预算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48618931元,较上年增加21.8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环境卫生管理费预算增加。
2019年,陇县住建系统支出预算为56313128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602997元,占支出总额13.51%;专项经费支出48618931元,占支出总额86.4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7.65%,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陇县住建系统支出预算为5631312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602997元,较上年减少2.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减少,各单位不再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7607元,较上年减少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7390元,较上年下降0.75%;公用经费支出259200元,较上年减少44.53%,专项经费支出48618931元,较上年增加21.8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环境卫生管理费预算增加。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20101)1229672元,较上年减少17.1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减少,各单位不再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1201)4254441元,较上年增长5.94%,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常的调资晋档及增加1个事业预算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1369913元,较上年减少3.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减少,各单位不再支出离退休人员工资。
(4)住房公积金(2210201)547447元,较上年减少2.88%,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增加带来住房公积金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210)292724元,较上年增减少38.12%,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移交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人员经费减少。
(6)专项经费支出(2120303、2210107)48618931元,较上年增加21.8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环境卫生管理费预算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空表已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940元,较上年下降%。其中出国费0元,本部门无此预算;公务接待费3000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幅,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主要是本部门实行了车改政策,事业单位即将实施车改政策。
2019年会议费预算0元,比上年预算无增幅。
2019年培训费预算5940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但培训人次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20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下降3.73%。主要是公务人员正常退休减少公用支出预算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采购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空表已公开。
八、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48618931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7855900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9046431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400元,节能环保支出11652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200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名称: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