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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5 09:52:48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县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8、负责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日常工作。

9、组织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国家安全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0、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干部;

11、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出全县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12、指导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

13、组织开展好县法学会工作;

14、承办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政法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政法工作追赶超越“三大目标”“六大行动”,深入推进平安陇县、法治陇县、扫黑除恶及过硬队伍建设,奋力开创全县政法工作新局面,为“三个陇州”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源头预防,社会大局稳定有序

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全面完成省际陇关、市际关山公安检查站建设,推行反恐维稳、毒品检查、交通管理、查缉布控“四站合一”查控模式,做到卡点过滤盘查、武装巡逻防控、重点部位屯警三个“全天候”,确保陕甘大通道安全。坚持信息在先,突出监测预警,实行滚动排查、集中排查和每月例会制度,扎实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安全应急网络体系,健全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学校防火防震、乡镇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了公众安全。

(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击成效不断彰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三次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重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全县大会上专题安排,就专项斗争做出批示,有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印发《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等10余份文件,对全县24个镇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推动各级建立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工作台帐。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从2月中旬起,县扫黑办通过制作宣传牌、发放资料、召开会议、微信微博、社火游演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先后制作户外固定宣传牌27面,悬挂横幅100余条;在县委政法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设立专版,发布信息,公布动态;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公告和宣传标语,形成了强大舆论声势。

三是广泛摸排线索。印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和《陇县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有奖举报办法》,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以镇、部门为单位,开展3轮纵向问题线索摸排,公安部门主动出击,走访各类经营主体,对KTV、棋牌室等容易滋生黑恶土壤的场所逐一进行摸排调查,寻找案源线索。县扫黑办在全县政法宣传矩阵、县电视台同步发布扫黑除恶10起典型案例,陕西法制网、西部网、今日头条等迅速转载,群众拍手称快,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是认真贯彻“边扫边治边建”方针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印发《关于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通知》和《深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工作方案》,逐行业推动乱点治理,先后判决违法信访案件2起,侦办非法采沙案件2起、扰乱旅游市场案件1起,关山景区“马霸”、非法采砂、“黑出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安全,制定整治方案及分工安排,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教育等部门多轮次排查整治周边环境,公安部门增设“护学岗”18处,建立校园警务室23个,督促各学校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为97所中学小校、幼儿园全部配备专业保安,彻底解决了学校“保安力量不足、老龄化严重”的老大难问题。严格推行大型活动逐级会诊审签制度,加强危爆物品、管制器具、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电信、网络、住宿、客运等领域实名制和寄递行业“三个100%”制度,全县社会大局和谐安宁。

治安防控扎实有效。按照“雪亮工程”总要求,以视联网系统为主干,建成县镇村综治视联网平台14个,全部与视频监控平台对接,实现两网全对接、镇街全覆盖。持续完善“1850”视频监控网络体系,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加密接入视频监控160路。按照“政府+企业+业委会+物业公司+公安”模式,建成北水文苑等13个平安智慧小区,全县技防水平不断提升。

矛盾化解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建立三级综治维稳中心,常态化设立接待窗口,落实“一厅式接待、一揽子处置”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矛盾隐患滚动排查、集中排查和每月通报制度,结合村级换届充实镇村调解组织,将村干部绩效工资与信访维稳、矛盾化解工作挂勾,夯实一线化解责任。

特殊群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管责任奖补政策,强化“四路排查、三库比对、五方责任、六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靠实各方面监管责任,打通快速救治渠道,减少社会风险,全年无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深化法治建设,保障服务大局有力

全力助力脱贫攻坚。瞄准脱贫攻坚中6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化解扶贫领域纠纷53件。强力打击各类涉农违法犯罪行为,破获利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诈骗的部督“1216”诈骗案,先后破获盗窃农村摩托车、电动车等侵害农民财产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0多人。有力维护了脱贫攻坚成果。

积极推动依法治理。坚持宣传造势、畅通渠道与依法打击“三拳并进”,县电视台每天播放“依法治访”典型案例和信访法规,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全县持续开展“弘扬文明新风、共建和谐陇州”社会实践活动,带动3万多个家庭开展“争当文明户、不当闹访户”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全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加力政法宣传工作。对做好政法宣传工作进行专题安排,主动与主流媒体和法制类宣传媒体联系沟通,主动宣传政法工作动态。不断完善政法舆情应对“三同步”工作机制,助推全县政法工作追赶超越。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打造新时代过硬政法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活动,教育政法干警坚定政治立场,提高工作本领,强化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对政法队伍建设要求,督促政法各部门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矩办事,广大干警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忠诚履职。

深化主题教育。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先后组织学习《邹碧华》等政法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各部门把主题党日与机关学习日制度结合起来,精心制定方案,丰富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开展忠诚担当为主题的党日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和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政法各部门按照“八种本领”,聚焦政法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干警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刑侦骨干力量和一线干警执法办案、维稳处突和社会治理能力培训。

加强作风建设,确保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坚持开展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季通报制度,对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认真落实“三项机制”,提高政法干警职业风险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和公检法辅助人员改革,激励一线干警忠诚履职,有效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陇县政法委为全额财政供养行政单位。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是指县委政法委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人员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237.8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1万元,增长率为6.8%,支出决算237.8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1万元,增长率为6.8%。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及维稳力度加大,宣传经费有所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陇县政法委收入237.8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陇县政法委支出决算23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237.84万元,较上年增加15.31万元,增长率为6.8%。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及维稳力度加大,宣传经费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万元 ,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127.6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41万元,项目支出90.7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为1.5万元,实际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增长0.49万元,增长率为33.11%。其中:出国出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全年公务接待支出1.97万元,较上年增加0.49万元,增加率为33.11%,本年公务接待14批次160人次。主要原因是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加大,省市调研以及督查增加。

2、2018年度会议费2.6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培训费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上升59.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维稳和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0.79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19.41 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7.64  %,原因是我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压缩单位开支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陇县政法委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法委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