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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6 10:57:02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2、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3、负责政府定价商品(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的监审,提出调定价方案,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4、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5、对市场价格放开商品和服务推行明码标价管理,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6、依法组织价格(收费)执法监督检查,受理价格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

7、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

8、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价格评估、认证和咨询业务。

9、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幸福新陇州”奋斗目标,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机关建设,落实党建助力脱贫攻坚

1、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一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春节后集中开展了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担当干事,狠抓落实”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各项工作高点开局、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开展了历时两月的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三是按照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纪党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五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普法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干部网络培训学院、陕西培训网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使其知悉行政执法行为的各项要求,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坚持周一周三集中学习日活动。重点学习了《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等书,在全局掀起了学青年习近平,坚定理想信念活动高潮。一年来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71次,人均记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组织研讨交流4次,每人撰写交流材料3篇,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办学习园地3期。实现了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2、落实“三项机制”,加快追赶超越。以“全省有影响、全市争一流、全县上位次”追赶超越目标为引领,建立《陇县物价局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实施办法》、《陇县物价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局机关及个人《2018年度加快追赶超越重点任务清单》,认真做好日常考核和平时人员管理,以“三项机制”落实、促进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完成。

3、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落实党建助力脱贫攻坚制度保障。切实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领航作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利用全县村委会选举换届及喜迎建党97周年之际,联合县职教中心包扶人员与团结村党支部共同举办了“送政送技下乡,助力脱贫攻坚”抓党建促脱贫活动及“学习梁家河精神帮扶济困献爱心”主题党日活动,实现党建、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工作队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制。坚持每月两次入户走访,认真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围绕我局包扶的44户192人,对照脱贫退出“577”标准,摸清各户脱贫短板,修订完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规范信息资料,大力宣传政策,帮助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破除陈规陋习,激发内生动力,完善技能培训,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升亲和度、知晓度、参与度、精准度、认可度;夜访贫困户,入住贫困户家,与贫困户促膝谈心,增进感情;强化工作纪律,吃在群众家,按规定给付伙食费,做到真正融入群众。发挥单位潜在优势,努力解决贫困户所需所急所盼。全年共为贫困户办实事好事361件。组织开设家政、烹饪、微商等技能培训900余人次。协调争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4.92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帮助实现外出务工210余人,安置村公益岗位就业9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人员34人。互助资金协会发放贷款56.5万元,落实国家扶贫小额贴息贷款72户360万元;完成危房改造68户,移民搬迁34户122人。深化“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开展慈善“一日捐”,助力脱贫攻坚。“六一”前夕,花费1500余元为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干部为团结村五组王渊博(患大病)捐款750元。9月初,开展了“扶智励志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为8名贫困大学新生捐赠总值三千余元的袋鼠牌拉杆箱和笔记本各一个。平时组织机关人员为特困户捐献衣物等生活用品。

(二)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商业零售、旅游景点、交通客运、餐饮企业、宾馆饭店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安排,重点开展了县域景区价格明码标价规范专项检查及水、电、气、热和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52个,出动检查人员104人次,发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188份,立案查处县级两所公立医院价格违法案件2件,入库罚没款2.81万元,切实维护了就诊患者的合法利益。

2、积极受理价格举报。24小时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受理。保障12358价格举报平台畅通运行,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和处置。严格执行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规定,处理好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今年3月份,接到国务院价格举报督办件(网名反映关于我县某房地产商收费相关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县住建局共同调查,给举报人以满意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层层转报国务院督办室销号,及时平复了网络舆情。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30件,其中12358业务处理平台4件,局门户网站留言1件,来电来访25件,实现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3、收费管理不断强化。发挥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作用,做好收费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及涉企收费管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对2017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收费申报统计,共统计收费单位70个,上报率100%;依据省市修订的目录清单,会同财政局重新修订《陇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陇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陇县政府基金性目录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4、提高价格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及时捕捉市场价格异动信息,确保民生价格的基本稳定。对全县29个价格监测点的8类56种粮油、肉蛋、蔬菜等商品市场价格进行月监测报告制度,并对监测情况分析、公布。着重监测了放开后的食盐价格,预防食盐价格异动。全年共编写发布价格监测信息10期,发挥了价格信息引导消费、平抑物价、服务民生的作用。

5、稳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了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通知》等6个文件。为了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组织召开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会,邀请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专家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保障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

(三)优化价格公共服务,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1、认真贯彻《价格认定规定》,积极履行价格认定工作职能,全年共受理价格认定案件32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行政案件9件(林木价格认定3件),办结率100%,价格认定标的金额109万元。做到了办理及时、程序严密、认定准确,为司法机关有效打击犯罪提供了可靠的价格依据。价格认证中心被评为全市2018年价格认定工作先进单位;根据《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在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家美佳超市等4家单位设立我县首个“价格争议调解联络点”,及时挂牌广泛宣传,为价格争议调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烤烟成本调查工作。为了提高记账质量,继续做好深入调查户检查指导工作之外,对调查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对调查户烤烟预测、农资购买,存售粮进行了专题调查。按时完成了直报工作任务。

3、做好政策宣传,配合电力、住建部门积极推进我县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工作。联合县住建局召开了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培训会。开展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

(四)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权限和范围

认真组织学习新版《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定价权限和范围。一是经过调研论证,座谈听证,函复了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方便了就医患者停车,规范了公立医院管理。二是积极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按照全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安排会议精神,组织召开调价听证会,进一步理顺了我县天然气价格。三是认真贯彻全市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会议精神,在充分调查了解我县两个景区经营状况的情况下,与关山旅游公司、龙门洞管委会、县旅游局沟通协调,门票降价已落实到位,景区运营平稳有序,人民群众获得实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指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县物价局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收入决算183.23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140.64万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42.5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183.2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183.23万元,2018年比上年增加42.5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1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6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21万元,死亡抚恤0.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58万元,住房公积金9.3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1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6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21万元,死亡抚恤0.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58万元,住房公积金9.38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度收入183.23万元,2018年度支出1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6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21万元,死亡抚恤0.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58万元,住房公积金9.3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3万元。其中物价管理1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21万元,死亡抚恤0.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58万元,住房公积金9.3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共4次32人,较上年大幅下降,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控支出。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27万元,对比当年预算金额增加0.27万元,增长率为27%。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决算。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决算。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决算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决算数183.2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支出18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6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21万元,死亡抚恤0.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4.58万元,住房公积金9.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度本部门不涉及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物价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