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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陇县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5 11:52:35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陇县县委党校是陇县干部培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是县委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培训乡镇和县级机关各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县属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系统培训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纪律检查、组织、宣传、共青团、妇联等党群干部;协助县委做好干部培训计划;根据全县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的需要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研讨班;加强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在省、市委党校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坚持教学、科研、咨政一体化发展,按照“围绕中心(全县工作大局)、守好阵地(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主渠道和党的思想宣传平台)、建好基地(充实内容,提炼主题,建好东南镇纸沟村干部培训基地)、提高水平(师资水平和培训水平)、搞好服务(服务美丽和谐幸福新陇州、服务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着力“树立党校新形象,打造教研优品牌”,围绕县委县政府聚焦建设和谐幸福新陇州目标,突出脱贫攻坚、生态乳都、全域旅游、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实现两个落实、突出三个特点、抓好四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学习教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1.提升办学设施,打造培训平台

经县级领导积极多方协调,先后投资52.65万元完成了校园绿化硬化、铺设柏油路面、多媒体云教室及电子阅览室装配、门房翻修、校园院墙维修等项目

2.立足“党校姓党”, 坚持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主业

坚持主课主业,多措并举抓培训。今年全年共举办主体班次及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14期,培训1446人,超额完成了县委下达的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课堂质量评价体系,以“每课一评”的方式对各专题讲授进行质量评估,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 推进“名师工程”,强化科研工作

我校坚持理研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围绕全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选定调研专题,全年我校撰写党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研文章共17篇。

4.加强省委党校陇县教研基地建设,提升东南镇纸沟村党员干部教研基地培训水平

2018年10月10日,纸沟村被命名为全市第二批“干部培训党性教育基地”,并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和全县科级干部主题党日活动。一年来,东南镇纸沟村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共接待省、市、县干部培训现场观摩50次,受训学员2036人。

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助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校姓党的政治理念。校总支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组织党员学习26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校领导为党员上党课6次,全体教职工参加陕西省干部远程网络学院、西部远程网络教学、组织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干部学法用法培训23次,人均听课100学时以上。

6.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是凝心聚力,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我校包抓咸宜关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共协助落实重大工程项目8项,总投资约400多万元。二是认真实施平安单位创建、综治维稳、县级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复检工作任务。

7.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年初,校党总支确定了本年度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制订了《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分解表》。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10部以上,开展廉政教育4次,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5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基层单位,本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为本部门一个预算单位,不涉及二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陇县县委党校有内设3个处室(办公室、教务理研室、总务室),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无基层单位。

截止2018年底,陇县县委党校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320.97万元,较2017年度收入288.84万元增加32.13万元,同比增幅11%,支出决算320.97万元,较2017度支出288.84万元增加32.13万元,同比增幅11%,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320.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9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等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支出总计320.97万元,为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

(1)基本支出241.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万元,。

(2)项目支出79.7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职能范围内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即教育培训项目支出79.7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320.97万元,较2017年度收入288.84万元增加32.13万元,同比增幅11%,支出决算320.97万元,较2017度支出288.84万元增加32.13万元,同比增幅11%,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支出按政府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8年教育培训支出270.98万元, 2017年教育培训支出239.54万元;同比增加31.44万元,增幅 13%,主要原因为干部培训增加新调入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14万元;死亡抚恤1.08万元。2017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59万元,死亡抚恤15.62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有所减少,减少8.99万元,减幅26%。减少主要原因是抚血金减少。

(3)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6万元,为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4)2018年污染防治支出0.13万元,为拆除取暖锅炉支出。

(5)2018年住房保障支出15.88万元;为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15.88万元。2017年住房改革支出的住房公积金13.94万元, 2018年与2017年相比有所增加,增加1.94万元,增幅13%,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加导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支出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1.1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0.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1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0.2万元,为招待费预算支出,实际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全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11.96万元,与2017年培训费支出22.34万元相比减少10.38万元,减幅46.46%,减少原因为合并压缩培训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培训费0.3万元,为主体班次专项列支外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决算0万元,2017年支出会议费为0,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0.9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决算当年拨款。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9.99万元,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20.11万元,同比减少0.12万元,减幅0.5%,为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68万元,为采购多媒体教学投影仪及多功能一体机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18年度无价值20万元以上资产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陇县县委党校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