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3.负责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审核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4.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林业建设工程,负责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负责全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
5.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以及其他特殊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办理林木、林副产品的凭证采伐与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管理县级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6.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森林和野生保护区和湿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出境管理;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森林治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8.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9.对全县林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森林旅游、苗木花卉、经济林开发、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管理。
10.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陇州大地园林化巩固提升稳步推进。坚持高点规划,打造特色,围绕道路绿化、生态雅村绿化和“四围”林带建设三个重点,突出交通要道出入口处增绿造景,创建精品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完成了河滨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关山大道营沟桥段、344国道县城过境段绿化效果提升230亩,关山大道沿线种植花草500亩,严格按照“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标准,精心打造高堎、李家河、纸沟、千邑村4个“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各国有林场抢抓造林绿化黄金时机,完成林业重点工程造林8700亩,示范推动了造林绿化工作高点推进,全县完成造林绿化面积6.09万亩,栽植乔灌木598万株,荣获省级绿化模范县称号。
(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显著提升。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搞好造林作业规划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规划设计施工,加强督查检查和指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做到了管理建档齐全,资金使用规范,建设质量达到了合格标准。共完成重点工程造林0.97万亩,封山育林2.1万亩,其中:“三北”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天保工程封山育林0.6万亩,完成飞播造林1万亩作业设计;中央财政补贴造林0.5万亩;退耕还林人工造林0.27万亩。森林抚育5.57万亩完成了作业设计,正在加紧实施。
(三)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健全森林资源管护网络体系。一是以护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督查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措施,加大了巡查检查和林政执法力度,与各镇政府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护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工作责任。二是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开展各项护绿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依法严查乱占林地、毁林挖沙、非法野外用火、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主动出击,开展声势浩大的“春雷2018”、“三夏护树护绿”、陇县“天目--18”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查处涉林违法案件15起,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扎实整改落实,健全了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业务机构、监管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为森林资源管理、开发、建设、监管等各项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及时修订完善防扑火预案,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了护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组,到农户。积极实施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改善护林防火设施,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基层防火机构建设,充实了人员,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扑救能力。全县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四)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大力争取涉林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共争取林业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改革发展补助等项目20个,到位资金8059.23万元,其中:中省到位资金8059.23万元。争取各类资金107.88万元。积极落实市县招商工作措施,包装推介涉林项目,支持华润风电项目实施,争取“华润风电二期项目—关山风电场”项目落地实施,合同引资12亿元,到位资金30000万元,完成测风塔3座,购置相关设备,为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不断更新林业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充实完善项目库,年内入库项目3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
(五)落实生态脱贫政策促进增绿增收。结合林业实际,将精准扶贫工作与林业建设紧密结合,促进生态保护脱贫工作有序开展,全县生态保护脱贫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510户,8733人。至目前,落实生态扶贫资金521.15万元,户均增收2076元,人均增收596元。一是加强生态护林员动态管理,调整变更生态护林员103人,对选聘续聘的537名护林员购买生态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0216元,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107.4万元,保证了工资逐月按时发放。新转聘省级生态护林员125名。二是积极执行国家级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政策,2018年全县贫困户生态效益补偿兑现20836亩,兑付资金242144元,涉及1634户,5761人。落实天然商品林禁伐补助政策,兑付补助资金157.95万元,补贴面积12.15万亩,涉及5镇18个村3741户,其中:贫困户1252户,兑付资金57.56万元。全县办理森林政策性保险105.7万亩。三是发展林业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采取“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林农”模式,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带动群众致富增收。陇县宏达林麝养殖基地养殖林麝480只,净收入15.8万元,带动贫困户67户,户均收入2358元;陇县中药饮片厂为实施主体的林药模式,种植中草药357亩,净收入37.5万元,带动贫困户71户,户均增收528元。同时,组织引导贫困人口参与林业重点工程,134名贫困群众通过劳务增加收入26.4万元,人均增收1970元。
(六)国有林场改革稳步顺利推进。根据省市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县委、县政府将全县6个国有林场,均定性为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原自收自支5个国有林场的职工工资经费全额纳入了财政预算,逐步落实国有林场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措施,使国有林场逐步走上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七)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本职主业,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把党建同单位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与基层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落实“一把手审批、一支笔审签”制度,财务、物资采购等实行领导会签审批制,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丰富工作载体,推进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纵深开展。扎实开展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担当干事、狠抓落实”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干部作风排查整改待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统一了思想,形成了比拼争先、创新奋进的浓厚氛围。组织系统党员、业务骨干赴延安、梁家河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功举办了林业系统职工运动会,进一步提振了干部职工的精气神,为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9个其中局本级1个,二级单位8个,具体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陇县林业局局本级(机关) |
2 |
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
3 |
陇县林业工作站 |
4 |
陇县国有千山林场 |
5 |
陇县国有八渡林场 |
6 |
陇县国有关山林场 |
7 |
陇县国有固关林场 |
8 |
陇县国有龙门洞风景林场 |
9 |
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4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413人;实有人员430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40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8275.87万元,支出827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92万元,项目支出4111.95万元,。上年6230.22万元,总休比上年增长2045.65万元,增长率32.83%。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国有林场改革,五个国有林场人员经费纳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827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48.46万元,其他收入为27.41万元,占比分别为99.67%,0.33%。
3、本年支出总计827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248.46万元,其他收入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92万元,项目支出4111.95万元,占比分别为50.31%、49.69%。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陇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8248.46万元,支出8248.46万元。上年度6223.31万元,支出6223.31万元,比上年增加2025.15万元,增长率32.54%.主要原因为2018国有林场改革,五个国有林场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所致。
2、2018年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4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51万元,项目支出4101.95万元。具体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6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2.2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及抚恤费25.32万元。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7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0.7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7.0万元。
211节能环保支出1629.92万元。其中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654.51万元,退耕还林工程支出974.77万元,锅炉拆除补助费0.64万元。
21302农林水支出-林业556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7.46万元,项目支出2422.03万元。基本支出中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为23000.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75万元。项目支出2422.03万元,具体为:
2130201行政运行140.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41万元,公用经费33.31万元。为陇县林业局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692.72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249.20万元,公用经费3.42万元,剩余为绿色生态陇县创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绿化造林。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196.42万元,主要为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90.2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兑付集体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及森林保护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273.26万元。森林公安分局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0.5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0.02万元,项目支出12.66万元,为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2130221林业产业化163.5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为林麝产业支出。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13.39万元,项目支出,森林防火方面的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628.38万元,主要为344国道过境段绿化支出500万元,关山快速干线,宝汉高速公路两旁绿化带租地款80.3万元,绿能牧业道路绿化等绿化支出47万元,乡镇工作林业员养老补助1.08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万元,为中央财政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4.63万元,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9.76万元,公用经费96.75万元。人员经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896.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8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6.75万元,其中陇县林业局公用经费36.73万元,森林公安分局公用经费60.02万元决算情况。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三公经费总体比上年减少7.7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78万元,减少率分别为38.76%、0.37%、44.63%;当年“三公经费”预算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2.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5万元,合计12.31万元;比预算减少2.6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2018年森林公安加强车辆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出车效率,费用减少。。
全年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1人数。陇县林业局现有公务用车5辆,为森林公安分局警用车辆。
2、培训费支出0.22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率8.33%。外出业务培训减少,费用下降。
3、会议费支出0.1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减少率64.29%。会议减少,费用下降。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82.2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6.75万元,上年度98.55万元,减少1.8万元,减少率1.82%。原因为厉行节约,加强管理,压缩日常公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13万元,为办公设备和警用专用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3万元,占比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2041.9万元,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未购置车辆;无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85.41万元,主要为18年龙门洞林场贫困林场改造,林业局新建森林防火储备库新增资产。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