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调查、反映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组织协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做好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3、支持、引导街、镇社区村(居)开展老年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企业,发展敬老、养老、助老等公益事业。
4、组织、协调开展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医疗保障等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5、支持、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6、热情、耐心接待老人及亲属的来信来访,按政策解决相关问题。
7、及时、便捷为年满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
8、协助镇社区村(居)为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高龄老人保健补贴发放工作。
9、负责办理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老龄宣传工作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我县老龄办年初制定了《2018年老龄工作要点》,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大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认真扎实开展孝亲敬老宣传工作。
按照“超前性,可行性,科学性”的原则,立足县情和人文资源实际,用心策划、包装印制了《老年法》,利用二月二古会、农村集日、敬老月科技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发放尊老爱老宣传资料2500余份,积极宣传《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和老龄政策,制作了12套《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宣传版面,切实让每一位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在敬老月期间,我县老龄办联合卫计局、司法局、电信等部门开展了三天的老年优待政策宣传,现场讲解、解答老年人的疑问。
(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
做好《敬老优待证》办理工作,2018年共为405人办理敬老优待证。截止12月底我县共办理寿星公交卡2000张,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了便利。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对老龄工作系统的熟练程度,使办证工作准确、准时、便捷、快速,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各镇卫生院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不定期的健康体检,为慢性病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慢性病救助,健全了我县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高龄补贴发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县共发放高龄补贴60240人次,发放金额为10752000元。我办加强高龄老人动态管理,定期入户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在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及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克服困难,提高效率,确保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扎实开展高龄补贴年审工作。县老龄办举行2018年高龄补贴年审工作培训会对今年我县高领补贴领取人员年审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确保高龄老人不漏报、不错报。今年7月份,我县老龄办下发《陇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高龄补贴领取人员按进行年审复核的通知》文件,各镇要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各镇利用高龄补贴年审之际,收集了在邮政储蓄领银行取高龄补贴人员一卡通信息资料,并力争从2019年1月起高龄补贴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11月27日,县老龄办召开全县老龄工作推进会,听取了各镇老龄干事对今年的高龄补贴年审工作和孝心基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做了点评,要求各镇要把这些工作抓好落实。
(四)老年节活动开展情况
1、9月份,我县老龄委在全县开展了敬老模范和最美老人评选活动,共评选出5家“敬老文明号”单位、10名“敬老服务志愿者”、20位“最美老人”。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是我县孝亲敬老的带头人,推动了我县老龄事业的新局面,为打造幸福美丽新陇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成功举办了老年艺术节。此次艺术节以“关爱老年人 讴歌新时代”为主题,由宝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办,陇县老龄委承办的“中国人寿杯”宝鸡市第三届老年文化艺术节陇县分会场在浙江商贸城盛大上演。市局领导和县领导为5家敬老文明号单位,20位最美老人,10位模范敬老服务志愿者颁发了荣誉证书。来自我县的老年艺术社团为在场的观众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艺术盛宴,饱含激情的舞蹈、大合唱、戏曲、太极功夫扇等表演让会场掌声不断。此次老年艺术节极大的丰富了我县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热烈欢迎。评选出的优秀文艺节目作品参加了“宝鸡市第三届老年艺术节”的节目展演,书画类作品参加了展览。
3、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县老龄办利用县级孝心基金共慰问了50位高龄老人,各镇充分发挥村级孝心基金的作用,利用老年节之际积极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各部门、各单位也深入离退休老年人家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
(五)孝心基金的建立和实施
2018年3月,由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陇县孝心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老龄办召集各镇老龄干事召开了孝心基金培训会。县级孝心基金由县财政首次资助10万元,村级孝心基金首次由县财政按每村5000元标准资助。县村两级孝心基金接受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募捐,脱贫攻坚期间,鼓励各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募捐。孝心基金的使用范围为:支持老年人开展老有所为活动,资助老年公益事业、公益活动;扶持救助特困、残疾、失能、贫困、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老人;支持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公寓为主的养老机构发展;孝亲、敬老事迹宣传,表彰各类孝老、敬老模范。
县级孝心基金业务主管单位是县老龄办,各村孝心基金账户原则在各村委会账户下分设孝心基金科目。各村将建立了孝心基金档案。孝心基金的推广建立,对于发挥农村组织自治,倡导孝老敬老良好风尚,有效解决贫困老年人的生活问题,激发贫困户内在动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六)积极配合市局开展专题政策调研工作
7月24日,宝鸡市老龄办主任张冰一行4人对我县2018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检查组先后前往曹家湾镇曹家湾存、段家峡村、城关镇西城社区、温水敬老院、,对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敬老文明号创建、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及高龄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指导。市局领导对我县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我县老龄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县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提交老龄专题政策调研报告9篇,获优秀奖3篇,为党委政府制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为推动我县老龄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七)积极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
我县积极扎实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举办了2次新颁布的《宝鸡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宣传活动。鼓励和引导老年人独立、参与,增强老年人加强自我充实的能力,服务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呼吁全社会重视和关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信心和决心。东、西城、东风社区开展了孝亲敬老文化教育活动,通过老年人文艺汇演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激励老年人积极的面对老年时期,引导青少年弘扬传统孝文化。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提升了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信心和决心,极大的增强了我县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基层单位,只有一个陇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单位人员参公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长期聘用人员7人。
单位名称 |
编制 |
实有人员 |
长聘人员 |
陇县老龄委 |
3 |
2 |
7 |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1172.6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1424万元减少1.5%,减少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减少105人。使补助资金减少。
2、本年度总支出117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万元,项目支出1134.47万元。总支出比上年1424万元减少1.5%,减少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减少105人,使补助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比上年1391万元减少2.6%,减少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减少105人,使补助资金减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172.6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424万元减少1.5%,减少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减少105人。使补助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合计1172.60万元,其中:老龄事务支出1167.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6万元,抚恤支出0.4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年支出合计1172.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97万元,公用经费9.16万元)、项目支出1134.4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比上年0.07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一切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经费总额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培训费,较上年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无培训任务。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会议费支出0.22万元,比上年0.16万元增加37.5%。增加主要原因是召开了敬老模范和最美老人评选活动,宝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办,陇县老龄委承办的“中国人寿杯”宝鸡市第三届老年文化艺术节陇县分会场在浙江商贸城盛大上演以及两次业务工作会议。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9.16万元,比上年9.96万元减少8.7%。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会议、培训、压缩办公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89万元,较上年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添置办公桌椅及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0日,本单位固定资产9.79万元,其中:电脑7台,打印机3台。办公桌椅柜等20套。本单位无公用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