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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纪检委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4 09:40:48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负监督责任(即:组织协调责任、严明纪律责任、作风建设责任和查办案件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2.负责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委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政府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决定或取消这些违纪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对监察对象作出行政处分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行为进行执法监察、效能监察;

8.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抓好行风建设,切实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9.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全县党风党纪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0.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制定的决定、命令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予以纠正或者撤销;根据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会同县委有关部门做好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

11.负责接待、受理和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

12.承办县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陇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用十九大精神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各项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引向深入,强力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建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向上向好,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夯实管党治党责任

1.落实落细“两个责任”,政治责任压得更实。推动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纪实报告制度。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创新方式加大“两个责任”落实监督。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约谈问责。在执纪监督、县委巡察、脱贫攻坚等方面对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的,集中约谈镇党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及纪检组织负责人4次,单独约谈10余次,共计约谈镇党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30多人次,并给予6个镇党委书记、8个部门党组织书记提醒谈话,27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对3个镇党委、5个部门党组进行通报,有效的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力向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传导。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持续提升政治信念。指导监督各级开好民主生活会。从严督导2017年以来16个有副科级领导干部受处分的单位,“以案促改”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受处分领导干部向党委(党组)做出深刻检讨。10个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派员全程参加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30多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凝聚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向心力,提升了整体战斗力。严格监督党的各项制度落实。3.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关口,政治标准贯穿始终。严把“关键少数”选拔任用关口。对全县37名拟提拔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人选,27名使用期满转正干部进行廉政鉴定,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上好廉洁“第一课”。严把基层组织换届纪律关。严把各级评先评优廉政意见回复关。

二、聚焦党的纪律建设,担实执纪护纪职责

4.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政治立场站得更稳。加大“四风”问题查处。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加强“特权”监督。。严查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5.从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纪律底线坚守有力。信访渠道完善畅通。执纪审查相关机制不断健全。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从严办理移送司法案件。集中人力依法依规查处了城关镇西关村原支部书记吴拴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向县检察院进行移交进行司法起诉,并在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积累了经验,提升了执纪监督的能力,在全县形成强大震慑。

6.深化重点领域执纪问责,执纪监督全面发力。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执纪监督力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纪监督持续发力。深刻吸取秦岭北麓生态环境破坏的惨痛教训,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职责,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全年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融合。党内问责力度持续加大。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

三、着力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廉政文化根基。

7.抓牢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意识不断提高。指导全县学习新条例及监察法。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全县纪律作风整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8.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持续释放从严管党治党信号。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

9.挖掘传承优秀家风,厚植廉政文化根基。村级家风家训馆实现全覆盖。挖掘弘扬优秀家风家训文化。以廉洁家风带动廉洁政风建设。。廉政文化宣传带民风促新风。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报道。

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踏实推进政治体检。

10.把牢政治巡察方向,深化政治体检。围绕政治要求,开展专项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延伸巡察探头。

11.筑牢巡察基础,提高巡察质量。修定完善制度,规范巡察工作程序。规范巡察队伍,提升巡察质量。12.坚持销号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坚持销号整改,狠抓督查落实。。梳理共性问题,扩大成果运用。五、聚力自身队伍建设,做实改革后篇文章。

13.加大监察体制改革。运行规范高效。完成监察对象统计。配强派驻机构力量。启动派驻机构改革。14.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先进经验学习。15.强化执纪队伍监督。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加强队伍政治教育。

今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各级纪委监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居高不下,反腐败斗争减存量、扼增量的任务和形势依然严峻;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短板,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的监督问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这需要我们在今后下大起来,与全市先进县区比优争先,不断加快追赶超越的步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只有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没有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3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528.75万元,较上年增加74.82万元。本年度支出528.75万元,较上年增加74.82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委转隶人员增加,办公费、办案费用以及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费用增加形成。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情况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总体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入528.75万元,较上年增加74.8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28.75万元,较上年增加74.82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纪委监委转隶人员增加,办公费、办案费用以及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费用增加形成。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7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286.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6.31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3万元,大案要案查处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06万元,住房公积金19.7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43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3.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8.91万元。项目支出96.3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523282.78元,比2017年74059元增加606%。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7.95万元,对比决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为以下:

2018年因公出国(境)2018年累计支出 0元,比2017年0元无增减变动。

2018年度纪委监察委办案执法用车购置费累计支出370133.54元,购置吉利博越、吉利博睿各一辆,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主要是成立了纪委监察办,市纪委统一购买了车辆,我单位进行了转账付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支出 107149.24 元,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数量增加为4辆,外出配合省市办案、赴市纪委交办案件、参加会议、培训等批次增加,造成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2018年支出46000元,比2017年14700元增加212.9%。主要原因是:县监察委员会成立,省市来县指导联合办案、检查工作、调研培训等批次、人数增加形成 。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支出5.35万元,较上年3.27万元增加了2.08万元,增长63.61%。主要原因是县监委成立以来,转隶干部增加,中省市加大了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业务培训常态化,培训人次大幅增加形成。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2.84万元,较上年1.4万元增加了1.44万元,增加比率为102.8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培训会、业务座谈会等次数增加形成。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认真落实“双审会签”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坚持“据实申报、严格审查、专款专用、绩效评价”的原则,严格管理,力求实效。

(三)本部门专项业务绩效情况

项目经费支出198.9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支出26.65万元,印刷费支出8.13万元,用于办案材料、资料印刷,维修费支出37.01万元,用于办案点办公场所及办案设备维修,办案点办公租赁费24.72万元,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会议费支出2.84万元,用于会议室租用等会务开支;其他交通费用52.17万元,用于办案车辆运行维护,办案办公差旅费2.65万元,用于办案差旅费,手续费支出3.63万元,用于文明大院创建,廉政文化教育宣传等工作,咨询费0.16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27万元,物业管理费0.12万元,全部用以办公办案工作开展方面。 2018年以上各项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91万元,较上年增加74.89万元,增幅60.39%,主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转隶人员增加10人,机构数量增加,外出培训、办案,上级纪委来县指导办案、检查等批次增加形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2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纪检委-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