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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4 08:57:48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中省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县域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药品“三统一”配送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医疗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使用监督管理。

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全县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持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计划生育相关惠民政策措施。

10、制定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督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

16、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家和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17、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计局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卫计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健康扶贫、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中医药发展和行风建设“六大工程”,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健康扶贫工作受到国家卫健委、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计生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接受国家卫健委中期评估,成功承办全省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演练暨省级卫生应急队伍拉练活动。

一、201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一是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深化“两级帮扶、四级联动”、推行“医联体+全科医师”和“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模式,建成市县医联体1个、县镇村医共体3个,规范分级诊疗运行,县域内就诊率92%。二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县医院门诊楼、东南卫生院综合楼、牙科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等重点项目建成投用,县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内外装饰。引进民营医院2所(泰和医院已正式营业、东关医院已开工建设)、口腔专科门诊1所,努力构建布局科学、层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健全“管、办、评、调”分离新机制,成立陇县人民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推行总药师试点制度,推动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转型发展。四是规范药品耗材采购。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落实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基本药物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储备,保障临床用药供应。五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突破口,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和住院总额预付制度,强化“五合理”检查,确保合疗基金运行安全,统筹推进三医联动。

(二)健康扶贫工作成绩斐然。一是脱贫退出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贫困人口参合率100%。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验收全部达标。420处农村安全饮水水源水质检测全部完成。二是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障“四重保障体系”,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达80%以上。推行“一站式”服务、“一单式”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就医。三是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四定两加强”原则,持续开展贫困人口11种大病患者集中救治工作,全县患11种大病贫困人口111人,已全部得到救治。四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到实处。组建84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上门服务,贫困人口、重点人群、普通人群签约服务率分别为100%、79.80%、32.38%。五是创新推进村卫生室网底建设。投资1025万元新建、改建标准化村卫生室73个,镇村一体化管理平稳推进,村级服务水平实现大幅提升。六是围绕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目标,积极实施健康扶贫十大行动,提升健康扶贫工作成效。七是我县健康扶贫工作先后接受中省市调研评估8次和中省18家媒体调研采访。“十大行动”工作经验在省、市健康扶贫推进会上交流,先后被陕西电视台、宝鸡电视台、《陕西日报》、《华商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公共卫生服务更加惠民。制定基本公卫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统筹落实项目资金,逐步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开展。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5.12万份,建档率92.19%;“十二苗”接种率96.43%;结核病“五率”均达90%以上;全面推进10种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防控策略,处置疫情预警79次,传染病发病与全市各县相比处于低流行趋势。开展慢性病监测和高危人群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91.02%、88.56%。二是妇幼健康工作不断巩固。巩固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累计发放2069本,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2%、95.96%;完成两癌普查13110人。三是地方病防治顺利推进。建立健全“七注重七强化”工作机制,开展地方病摸底、排查、治疗和预防工作,地方病消除、防控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四)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一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医学本科生、事业单位招聘等,招录医学类硕士研究生1人、大学生26人。依托苏陕协作、医联体等帮扶体系,培养专业学科带头人5人,建立重点专科5个。二是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加强全县中医药诊疗、保健、康复、传承服务,17所卫生院均建成了中医馆,采取跟师学习培养中医药实用型人才5人,全县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县医院成功创建为陕西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三是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坚持和完善公立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县医院顺利通过二甲复审。四是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开展社会满意度问卷调查,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构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医患矛盾纠纷逐年下降。五是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健全了卫生应急预案,5月份,我县成功承办全省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演练暨省级卫生应急队伍拉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全面提升。

(五)计划生育服务转型升级。一是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落实七项便民制度,完善计生服务管理,落实二孩登记2471人,再生育审批30人,失独再生育申报1例。二是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有突破。年内举办计生业务信息化培训班2期,建立人口计划指标执行预警反馈制度,推进人口信息化工作。三是继续扩大计生创业工程实施。依托全县“双百”产业扶贫基地,培训计生家庭创业成员1018人。确定县级示范点10个,捆绑扶持贫困计生家庭60户。四是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围绕打造“四项工程”、“五个幸福”目标,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校园行”专题讲座活动2场次,确定项目基地3个。为计生家庭办理互助保险5719人。五是全面兑现计生优惠政策。将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212名国家奖扶、省级独女、特别扶助对象和9名失独老人奖扶资金、各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六)健康陇县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全面启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召开全县卫生与健康大会,制定了《“健康陇县2030”规划纲要》、《2018-2020年行动计划》、《2018年实施方案》和《推进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健康陇县建设提供了保障。二是爱国卫生蔚然成风。扎实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六进”行动,广泛宣传健康素养66条,突出合理膳食、控烟、全民健身行动等内容,提高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严格落实餐饮单位“三防”和消杀措施,整治垃圾中转站等重点区域,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三是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有序推进。将卫生镇村创建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创建省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12个、市级无烟单位6个、健康细胞促进单位7个。四是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取得新进展。按照“六有”标准,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成了73个村的环境整治项目和村容户貌整治工作。完成农村改厕1000座,新建村级公共卫生厕所16座。

(七)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实机关党建,率先垂范发挥到位。建立党建工作挂点联系工作制度,实行党组成员分别联系基层单位工作机制,开展党员“三亮三评”(“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己评、领导评、组织评”),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的率先垂范作用。二是抓实基层党建,堡垒作用发挥到位。建立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从组织健全、团结协作、保障有力、监督到位、工作创新等方面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客观评价,实现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三是抓好学习教育,理论提升发挥到位。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切实增强党纪党规意识。四是抓实行风建设,风清气正发挥到位。结合市县“三项活动”、“以案促改”、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主题教育,落实单位党政一把手抓党风、行风责任制,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全省健康扶贫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和滥发津补贴问题,对全系统11名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给予了处分和提醒谈话处理。五是抓实活动载体,党员标杆发挥到位。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健康先锋队”,以“党政关心、群众需要、服务所能”为出发点,利用主题党日分赴贫困村、社区、学校、敬老院开展送医送药以及健康义诊活动,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政策和健康知识,党员医生的标杆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八)其他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监督执法工作高效开展。建立卫生计生执法监管网络,健全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春季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送缴法院强制执行2起。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100%。二是卫计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广泛宣传我县卫计工作亮点和先进经验,年内在中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32篇、市级媒体65篇。结合医师节、护士节积极开展“岗位能手”、“优秀护士”、“优秀医生”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树立行业先进典范,弘扬行业主旋律,传播卫计正能量。成功举办了卫计系统职工运动会,凝聚团结协作精神。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2600万元,争取项目资金1.2亿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7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     

2     

陇县卫生监督所     

3     

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陇县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5     

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6     

陇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7     

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8     

陇县人民医院     

9     

陇县中医医院     

10     

陇县妇幼保健院     

11     

陇县城关镇卫生院     

12     

陇县城关镇西关卫生院     

13     

陇县东风中心卫生院     

14     

陇县温水中心卫生院     

15     

陇县曹家湾中心卫生院     

16     

陇县新集川中心卫生院     

17     

陇县河北中心卫生院     

18     

陇县牙科中心卫生院     

19     

陇县八渡镇卫生院     

20     

陇县东南镇卫生院     

21     

陇县堎底下卫生院     

22     

陇县杜阳卫生院     

23     

陇县天成镇卫生院     

23     

陇县固关镇卫生院     

25     

陇县李家河卫生院     

26     

陇县火烧寨卫生院     

27     

陇县天成镇卫生院关山分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11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886人;实有人员1178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110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共4071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1.72万元,事业收入28605.57万元,其他收入680.52万元;支出共40641.58万元,结余分配76.24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9.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和卫生院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19.5%,其主要原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扶贫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1.72万元,事业收入28605.57万元,其他收入680.52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支出8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378.16万元;农林水支出120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31.72万元,支出共11431.7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上年增加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和扶贫资金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050399)86.79万元;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 84.79万元;

(3)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679.32;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10.31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06.68万元;

(6)死亡抚恤(2080801)24.47万元;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22万元;

(8)行政运行(2100101)280.18万元

(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245.56万元;

(10)综合医院(2100201)593.83万元;

(11)中医(民族)医院(2100202)148.51万元;

(12)妇产医院(2100206)15.5万元;

(13)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0299)872.38万元;

(14)乡镇卫生院(2100302)1691.28万元

(1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569.14万元;

(16)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398.43万元;

(17)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135.97万元;

(18)妇幼保健机构(2100403)287.28万元;

(1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1119.18万元;

(20)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384.83万元

(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8万元;

(22)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43.66万元;

(23)计划生育机构(2100716)63.08万元

(24)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708.68万元

(25)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368.48万元;

(2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2.44万元;

(27)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9.93万元;

(28)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1197.27万元;

(2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33万元;

(30)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1168.32万元。

(31)住房公积金(2210201)63.2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622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2.79万元,公用经费2144.4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7万元,减少1.16%;其中:公务接待费0.73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较上年增加23.7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省、市政协组织医疗专家组共计38人来陇健康扶贫接待,涉及13批次88人。公务用车运行费5.22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3.8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22万元,主要为医疗救护、疫苗冷链运转、卫生监督执法等车辆运行费5.22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99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以及新农合业务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07万元,主要是全县公共卫生管理机构公共卫生会议支出。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我县启动了部门绩效管理试点,本部门未列入试点单位。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4%,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故支出较上年增加。但三公经费支出逐年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卫计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