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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7-23 15:02:39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本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负责办理和监督经济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农业等公共支出;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财税收入量质齐升。2018年以来,我们坚持量质并举抓收入。一方面,坚持“取远水”,抓实财源培植工作,初步构建“大财源”建设格局;另一方面,立足“解近渴”,打造财税一体的综合治税平台,形成征管制度体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治税新格局。财政收入实现增量、质量“双提升”,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7802万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8.16%,其中税收收入12470万元,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70%;完成地方财政支出21.5亿元,同比增长17.11%。

2.促进发展积极有为。积极争资争项。加强衔接汇报,共争取中省资金20.3亿元,占任务数19.6212亿元的108%。地方可用财力达到21.8亿元,较上年增长12%。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化解煤炭等落后产能;大力减税降费,“放水养鱼”增强企业后劲,全年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0项,落实减费30多万元,同时围绕当前涉企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放开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规范一批,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实际负担。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绿色新能源产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产业、生态雅村建设,加快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焕发新活力。

3.民生保障务实增效。坚持为民聚财、为民理财,全县民生支出占比达88.5%。民生保障标准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民生保障内容更加充实。54个“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计划全面完成,共完成投资1637.48万元,落实财政奖补资金836.5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成投资836.5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8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73%;完成固关街、范家营、纸沟3个美丽乡村建设投资430万元;落实津补贴标准调整,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58.03万元。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顺利完成,对县政府确定的48个项目全部实现“一卡通”发放,全年共发放38个项目,发放资金总额达到2.77亿元,补贴对象37.4万户次,实现了“一卡通”补贴发放全覆盖;拨付3.688亿元支持创建教育强县,同时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资助体系;加大生态建设投入,保障生态治理、造林绿化、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让陇州蓝、千河清、大地绿成为常态。

4.财税改革蹄疾步稳。全方位深化预算管理。完善编制方式、编制流程、定员定额标准、项目预算管理、年度调整追加等部门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扎实推进预算执行监管,加强结余指标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力。多层次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修订下发《陇县资产收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收益监管机制,实施有效激励措施,盘活存量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5.财政管理防控并举。建立“互联网+监督”平台。继续实行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网络公开,同时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逐月公开接受监督。突出预算绩效评价。全县选取民政局、河北镇等10个单位12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操作流程,逐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建立健全财政账户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加大村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村级财政性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全县64个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积极整改;配合市际交叉检查、市级2017年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强化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监督管理。

5.脱贫攻坚扎实开展。积极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局机关以及6个事业单位,抓好八渡桃园,温水业家山、李家河,天成范家台、八龙潭,固关北大山共6个村的帮扶工作。协调落实资金3200万元,办实事23件。扎实整合涉农资金。编制了《陇县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针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整合用途、操作程序、资金使用、会计核算、资金监管、部门职责、绩效评价、监督考核等内容,形成了一套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制度及管理办法,扎实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全年应整合涉农资金30965.05万元,纳入整合30965.05万元,完成支出资金规模30020.41万元,占整合涉农资金的96.95%。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制定了《陇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陇县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陇县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陇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加大对脱贫攻坚支持力度,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5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89%,比上年增长25%。

6.机关党建全面加强。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敬畏法纪。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为。支持驻局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四风”、治陋习。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战斗力进一步提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财政局现内设10个内设机构(政秘股、综合股、预算股、国库和信息管理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保股、县财税监督检查办公室);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县政府采购中心);3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县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县企业财务管理所、县生产资金管理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员87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4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3人,遗属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共166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1.31万元,支出共1661.31万元。收入和支出比上年1271.46万元增加30.66%。增加的原因是新增招录人员及工资标准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6.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22万元;教育支出1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年度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92万元,项目支出25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22万元;教育支出1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3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共166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1.31万元,支出共1661.31万元。收入和支出比上年1271.46万元增加30.66%。增加的原因是新增招录人员及工资标准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92万元,项目支出25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9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8.22万元;教育支出1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139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0.4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72.02万元、津补贴383.77万元、奖金263.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2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04万元、住房公积金79.83万元;遗属生活补助5.91万元;公用经费113.42万元,包括办公费13.94万元、印刷费11.69万元、咨询费6.10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49万元、电费2.1万元、取暖费9.38万元、差旅费1.36万元、维修费0.51万元、会议费0.95万元、培训费3.22万元、公务接待费1.61万元、劳务费2.73万元、委托业务费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82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4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61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决算1.78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少9.55%,原因是接待人数有所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为1万元,决算数为38.5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43万元增加15.09万元,增加39.17%,主要用于全县财政业务知识及政府会计制度等大型培训会费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为6万元,决算数为69.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06万元增加数十倍,主要是用于全县两会等大型会议费用。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县启动了部门绩效管理试点,本部门未列入试点单位。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13.42万元,比上年175.21万元减少61.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压缩办事规模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733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302.1平方米,13.83万元;房屋及构筑物549万元;通用设备100.2万元;专用设备2.5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67.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陇县财政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