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2、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预警,防范市场价格异动。
3、负责政府定价商品(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的监审,提出调定价方案,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4、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5、对市场价格放开商品和服务推行明码标价管理,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6、依法组织价格(收费)执法监督检查,受理价格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
7、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
8、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开展价格评估、认证和咨询业务。
9、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陇县物价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收费管理。对2018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报告,对重点单位收费进行评估和跟踪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积极审慎做好价格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预警机制建设。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生产资料及政府、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进行周监测预报,为各级提供决策依据。四是认真做好价格认定工作。继续抓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为司法机关办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积极开展社会价格认证业务,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五是搞好成本调查和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承担的省级烤烟成本调查任务。开展重大行业的成本调查工作,完成政府定价商品、收费调价前的成本审核,完成公租房、廉租房的成本审核工作,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六是搞好价格监督检查。1、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主要打击粮油、蔬菜、农用生产资料等领域内的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2、开展医疗价格大检查。对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后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3、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收费的监督管理,重点对高中各项收费和义务阶段免收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饭菜价格监督,切实减轻在校生的生活负担。4、进一步规范涉农涉企价费,优化发展环境。抓好食药监、城建、质监、国土、工商、农业等部门的收费公示工作。七是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目前明码标价工作的基础上抓好明码标价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八是资金争取:力争完成财政资金争取任务11万元。九是招商引资:争取招商引资项目一个,完成到位资金2000万元。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物价局现内设3个行政股室(含局办公室、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2个基层事业单位(包括陇县物价检查所、陇县价格认证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物价局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原有车辆已拍卖)。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预算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66.11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物价局收入预算为166.11万元,较上年增加57.86万元,主要是我局2018年6月人员增加,工资及养老保险部分增加。公用经费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人员相关补贴。其中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2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县物价局支出预算为166.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总额129.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10.07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总额4.044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县物价局支出预算为166.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29.9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991万元,较上年76.64万元增加53.3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及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44万元,较上年2.93万元增加1.1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相关补贴;项目经费支出22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0408)行政运行(2010408)127.868万元,较上年79.27万元增加48.6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工资增加,新增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相关补贴等。
(2)事业运行(2101101)5.4055万元,较上年5.73万元下降0.33万元,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调动产生的变化。
(3)抚恤金(2080801)0.42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人数未变,待遇未变。
(4)住房公积金(2210201)9.9671万元,较上年7.36万元增加2.6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010408)127.868万元,较上年79.27万元增加48.6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工资增加,新增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相关补贴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2019年预算资金专项说明
2019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2万元,其中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名称:陇县物价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