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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2 16:57:55


项目概况

陇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陇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0日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陇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15:00:00 至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陇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陇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陇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持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陇县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保障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陇县体育场东南角

联系方式:0917-4601208


 陇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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