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包保责任,构建“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包保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到一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包保地下矿山范围
全县正常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建的所有非煤地下矿山。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
各包保责任人要认真履行非煤地下矿山包保责任,落实以下包保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每半年至少调研一次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包保非煤地下矿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整治、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闭环管理。
(四)督促相关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煤地下矿山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督促相关部门查处包保非煤地下矿山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不按《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种开采、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范围开采、违规储存民爆物品、违规爆破作业、责令停产停建和长期停产停建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部门查处包保非煤地下矿山矿井水、废水治理不及时,矿井水、废水处理不达标擅自排放以及污染水体、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巡查。
(六)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启动本辖区非煤地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非煤地下矿山突发事件。
四、加强信息公告工作
实行非煤地下矿山基本情况公告制度,将非煤地下矿山数量、名称、地址、所属或责任单位等信息在县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包保责任人因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告。
附件:陇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表
陇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
陇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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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名称 |
所在县 |
所在镇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设计生产能力(万吨/年) |
开采矿种 |
生产状况(正常生产、正常建设、停 产、停建) |
镇安全生产包保领导 |
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包保领导 |
陇 县 公 安 局 爆 破 安全 包 保 领 导 |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包保领导 |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包保领导 |
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包保领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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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景福山矿业有限公司 |
陇县 |
曹家湾镇 |
刘 宗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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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磷 |
正常建设 |
尹宝平 |
闫 建 锋 |
刘晓刚 |
党 琦 |
晁 锁 成 |
胡 永 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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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陇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陇县 |
固关镇 |
杨 军 会 |
6 |
铅、锌 |
停建 |
乔胜涛 |
闫 建 锋 |
刘晓刚 |
党 琦 |
晁 锁 成 |
胡 永 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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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