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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11月份健康提示

发布时间: 2025-11-04 09:46:02

11月正值秋冬交替,天气日渐寒冷,昼夜温差增大,是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易发的时节,也是流行性出血热的流行季,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温馨提示,11月份应注意预防流行性感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出血热、其他呼吸道传染病。

一、流行性感冒

目前已进入流感的主要流行季节,随着气温下降,流感发病风险逐渐增加,广大市民应注意做好防护。

健康提示

1. 及时接种流感疫苗。每年接种最新的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减少流感相关并发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以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

2.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及时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和口鼻。前往室内人群密集场所应科学佩戴口罩。

3. 注意室内环境卫生。每天坚持开窗通风,定期做好居室清洁消毒,通风期间注意保暖。

4. 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减少与他人接触。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为呼吸道传染病,容易在人群聚集的场所传播,建议公众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健康提示:

1. 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2. 做好健康监测。日常要密切留意家人和自己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时,避免带病上学或上班,视情况及时就医。

3. 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自身免疫力是预防各种疾病的重要手段,请广大市民保持规律作息,适当锻炼身体,合理膳食,保持良好心态,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员等重点人群及时接种新冠疫苗,降低重症风险。

三、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秋冬季是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等感染引起的感染性腹泻的高发季,广大市民应注意饮食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

健康提示:

1. 接种疫苗。轮状病毒是引起5岁以下婴幼儿住院和重症腹泻的主要病原,口服轮状病毒疫苗是预防轮状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措施,建议1岁以内的儿童尽早接种疫苗。

2.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勤洗手,尤其是饭前便后以及加工食物前,提倡七步洗手法。家居环境被呕吐物、排泄物污染时,可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处理。

3. 注意厨房和饮食卫生。处理食品的刀具、餐具、砧板要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加工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食用剩饭剩菜前,需彻底加热。不吃未彻底煮熟的食物,不喝不干净的水。在外就餐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

4. 做好健康监测。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类似腹泻症状时,及时规范就医,并如实告知接触史。

四、流行性出血热

每年10月至次年1月是我市流行性出血热的高发季节。流行性出血热是由鼠类携带汉坦病毒,通过其唾液、尿液等含有病毒的排泄物、分泌物或直接咬人等途径,直接或间接传染给人,主要症状为发热、皮肤黏膜出血和肾损害。在常有野外工作或活动的农民等群体中发病率高。

健康提示:

1. 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出血热的主要手段。建议经常在田间、林区、户外工作的青壮年、农民等重点人群按相关接种要求,及时、全程接种出血热疫苗。

2. 注意防鼠灭鼠。居民需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床下不堆放杂物和食品并及时清理垃圾。门不留缝,窗要有网,堵塞鼠洞,避免老鼠入屋。在村周、果园、菜园、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可长期实施灭鼠、防鼠措施。不要夜宿户外场所,不吃鼠类污染过的食物、水等。

3. 做好个人防护。居民在清理脏乱杂物、稻草、麦秸时,要戴口罩、帽子和手套。在野外尽量穿长裤长衫、不露脚趾的户外鞋,以防被鼠类咬伤。

4. 及时就诊。一旦出现发热、“三红”(颜面红、颈部红、胸部红)、“三痛”(头痛、腰痛、眼眶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说明旅居史,积极配合治疗。

五、其它呼吸道传染病

冬季是水痘、肺炎支原体感染、腺病毒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应提高警惕。

健康提示

1. 积极接种疫苗。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肺炎等,按相关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

2.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防止病从口入,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纸巾遮掩口鼻,避免飞沫传播。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窗时注意保暖。

3. 做好个人防护。流行高峰期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出现症状应及时就医,避免发生交叉感染,不带病上班上学。

4. 重点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应认真做好出入管理、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工作,如果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相同的疑似传染病症状(发热、咳嗽、出疹等)者,第一时间报告处置,严防疾病在重点机构内传播。

来源: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宝鸡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