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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实验小学2026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8-05 16:00:00

为切实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深入推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按照《陇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陇教体发[2026]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以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建立招生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成立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入学领导小组。

组  长:卢建伟

副组长:杨申宝  魏瑞娟

成  员:余锦峰  刘  军   张  琦   闫美贤   文娟丽

            温  博  赵飒飒   陈德民   王  琨   张凯鹏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二)工作小组

1.招生宣传组

组长:杨申宝

成员:赵飒飒  田梅梅

职责:负责招生公告制定发布,招生咨询答复。

2.信息审核组

组长:魏瑞娟

成员:闫美贤   文娟丽   王  琨  

职责:熟悉审核流程,负责网上报名信息资料审核、分类及上报。

3.安保维稳组

组长:余锦峰

成员:蔚红军   温  博   韩治国        

职责:做好招生期间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招生入学

(一)招生范围

千河以南,东南大桥—东南路以东—建设路以北所辖小区,原板桥沟村。

(二)招生人数

一年级设置8个班,计划招生400人。

(三)招生对象

202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26年8月10日前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由县教体局批准。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8月11日--8月15日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完成报名事宜:

①下载安装“秦务员”APP;

②使用支付宝小程序“秦务员”;

③电脑PC端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s://zwfwzx.baoji.gov.cn/longxian/public/index)

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后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在线办理。网上办理有困难的群众可咨询孩子所在幼儿园班主任老师或可到学校报名服务站点,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信息审核。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于2026年8月16日——8月21日进行网上信息审核;资料无法查证的,根据通知携带相关资料,在8月22日——8月23日规定时间段来校进行线下资料审核。

3、反馈录取结果。8月24日——8月26日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发送录取结果。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县局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要优先安排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到校就读的,由学区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落实教育优待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县教体局负责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搬迁群众等特殊群体子女级孤儿入学工作。

(三)加强关爱和资助。对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在县域范围自由择校。对于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建立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本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各项纪律要求、要对照《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招生工作负面清单,完善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阳光招生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 坚持公开透明。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公布招生方案、学区划分、招生流程、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加强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三)严格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