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依法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规范本校招生全流程管理,构建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招生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依据《2026年宝鸡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宝教发〔2026〕91号)、《陇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陇教体发〔2026〕39号)、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学位供给及学区生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县级统筹,以校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做到招生信息全公开、流程全规范、诉求全响应,切实保障户籍儿童、随迁子女、优抚对象、残疾儿童等各类群体平等入学权利,实现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恒大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本校招生各项工作;分管副校长负责招生现场协调、政策执行、家长诉求处置。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德育、后勤、安保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政策宣传、报名指导、材料核验、信息登记、咨询答复、台账管理、舆情监测等日常业务。设立咨询接待、材料审核、技术服务、安全秩序、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分工落实报名审核、现场秩序维护、线上报名协助、便民服务等具体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15829507863、15129772377
学校地址:陇县城关镇千邑路5号
三、招生对象、学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按照县教体局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县教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及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延缓入学。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替代义务教育。
(二)学区范围(执行陇县2026年官方学区划分)
千河以南,东南大桥——东南路以西——千邑村,河滨街——宝平路——陇马路以南片区。
(三)招生计划
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下达我校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计划及本校学位承载能力,计划招收3个教学班。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8月11日9:00—8月15日17:00;
线下材料复审、信息核验、录取、公示、新生报到时间按照县教体局统一时间节点执行,相关时间安排通过学校公众号、校门口公告同步对外发布。
(二)报名渠道
1.线上报名:监护人通过秦务员APP、陕西政务服务网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对应学段如实填报信息,每名适龄儿童仅可填报1所公办学校,不得重复报名。
2.线下便民服务:针对老年人、务工家长等不具备线上操作条件的群体,我校设立线下服务窗口(招生咨询处),提供代填报、操作指导服务,不替代家长完成信息填报,填报信息真实性由监护人负责。
(三)核验材料清单
1.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房产相关佐证材料;
2.随迁子女: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凭有效居住证申请入学,不设置额外附加条件,按需补充居住、务工相关佐证;
3.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及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除基础材料外,另提供对应身份证明材料;
4.残疾适龄儿童:基础入学材料,可同步提交残疾评估相关材料,学校配合落实随班就读、特教就读、送教上门安置渠道。
提示:所有上传、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取消本校录取资格,由县教体局统筹处置。
五、录取实施规则
严格落实县局“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录取原则,坚持免试入学,不组织任何形式测试、面试,不收取学生简历、竞赛证书作为录取依据。
1.优先保障本校学区范围内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2.依次对学区内其他户籍、房产情形适龄儿童进行审核;
3.学位充足情况下落实“长幼随学”政策,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原则办理,不得以此跨县域择校;
4.当报名人数超出本校核定招生计划,学位不足时,由学校上报县教体局,按照政策实施统筹分流,向监护人做好政策解读,出具分流告知,由县教体局协调至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
5.随迁子女按照全县统一政策,结合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入学;
6.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省市优待政策优先落实入学保障;
7.所有拟录取新生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学、学籍注册。
六、均衡编班管理
新生录取结束后,严格执行均衡编班制度,实行学生随机编班、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编班方案、编班过程、编班结果予以公开公示。编班结果确定后,不得私自调整学生班级,学籍注册信息与实际就读保持一致。
七、政策宣传、便民服务与诉求处置
1.多渠道公开信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完整公示本招生实施方案、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材料清单、咨询电话、监督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家长合理预期。
2.做好便民服务。设立咨询窗口,开通咨询电话;为老年人、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复印、等候休息等便民服务;通过分时段提示,引导家长错峰办理业务,减少排队等候。
3.规范诉求处置。建立招生咨询、来访、投诉登记台账,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复;一般性诉求校内依规答复处置,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县教体局;统一对外答复口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作出择校、学位等口头承诺。
4.舆情管理。密切关注网络平台、家长群招生相关信息,对政策误解及时澄清;发现不实传言第一时间上报,按统一口径处置;全体教职工严禁在网络平台私自发表招生相关情绪化言论。
八、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提前招生;
2.严禁以考试、测评、简历、证书等形式选拔生源;
3.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款、意向金等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4.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违规调班;
5.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
6.严禁私自向家长许诺学位、跨学区入学,严禁收受家长礼品礼金。
学校主动接受县教体局、纪检部门及社会群众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依规追责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九、监督举报渠道
咨询电话:15829507863、15129772377
县级招生监督电话:0917—4602593、0917—4604416
十、附则
1.本方案仅适用于陇县恒大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以上级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2.本方案由陇县恒大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