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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全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 2026-07-03 10:00:00

为进一步规范全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工作,健全完善教辅材料征订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按照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宝教发〔2026〕1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严格目录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目录管理,所有教辅材料必须从《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选用,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也需在《目录》中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品种和数量。《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均标明有“经陕西省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字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征订或代购省教育厅本学年教辅《目录》外的其他教辅,以及线上收费APP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征订《目录》内教辅材料时,捆绑搭售《目录》外的教辅材料、读物、光盘、磁带等。

二、落实一科一辅。教辅材料选用中,1个学科、1个教材版本仅可推荐1套教辅,严禁同一学科重复征订多种教辅材料。小学3--6年级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美术6门学科;初中和高中各年级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美术10门学科可以推荐选用相应教辅材料。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组织征订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向各学段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

三、坚持自愿认购教辅征订完全尊重家长及学生意愿,严禁强制、变相强制征订,严禁诱导、暗示购买特定教辅。严禁教师通过布置作业、课堂讲解、套题训练等方式,引导或变相要求学生购买特定教辅材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校园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教辅材料宣传、推荐和推销。

四、坚持无偿代购。学校仅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代购服务,不得截留、挪用、延迟支付教辅费用,不得从中谋利,并积极做好教辅材料发放、残次品更换等服务工作。严禁各单位和工作人员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谋利。

、严格规范选用。我县成立教学用书选用委员会,从县“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库中抽取学科教师代表及教研员参加教学用书选用评审会议,按照“学科专家推荐、集体研究决定、选用结果公示”程序和“一科一辅”原则在省级《目录》中遴选适合我县的义务教育段高中阶段教育书目。县局汇总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下发各镇、校。

、严格规范征订。根据市局要求,县局、各学校每学期期末结束前两周内,组织开展下学期教辅征订工作,秋季学期起始年级征订工作时间可结合实际确定。学校须在校园醒目位置,对推荐使用的教辅材料种类、学科、年级、版本、价格、学校和上级部门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学校须将拟推荐的教辅材料种类、价格等关键信息,统一制作成《陕西省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告知书》,通过书面回执、线上平台等方式,征求每一位学生家长意见,所有征求意愿的资料(含电子数据)须由学校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实行系统征订。教辅材料征订必须全面使用“陕西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县教体局“管理系统”完成选定教辅目录信息维护,供辖区学校征订使用。各学校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汇总学生自愿订购数量后,指定专人负责,将最终征订信息准确录入“管理系统”,提交县局审核。严禁线下征订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诱导或推荐学生到指定书店、网店或书商处购买教辅。

八、严格进行审核。县局在“管理系统”对学校填报的代购教辅种类、版本、数量等信息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是否在《目录》内、是否超种类超数量、是否严格遵循自愿原则等。审核无误后,统一对接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标单位,并督促其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到位。教辅材料配送到校后,学校须组织专人进行验收,主要核对种类、数量、版本、印刷质量、定价等是否与征订信息一致。验收不合格的,应予以拒收,并立即要求发行单位限期更换。

九、规范开展缴费。鼓励推行线上缴费模式,家长可通过扫描发行单位提供的专用二维码或使用缴费程序,将费用直接缴入发行单位账户,学校要做好宣传和辅导工作。对不具备线上缴费条件的,学校可按照代收费管理有关规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代收,并向每位缴费家长开具全省统一的代收教辅费结算票据(或收据)。

十、严格家委会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授意或委托家委会开展教辅宣传、征订、收费等工作。严禁家委会以任何形式宣传、推荐、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代收相关费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家委会违规行为放任不管或默许支持。因学校监管不到位发生家委会违规征订行为的,学校要监督家委会限期退还所收费用,同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负责家委会组织管理的相关教师的责任。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县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常态化监督机制,将教辅征订工作纳入开学检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检查。各学校及时公布监督电话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全面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二、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十严禁”》等规定,树牢红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征订线索,县局将快查快办、严查严处;对查实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作为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有力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教辅征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