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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陇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4 10:45:00

为贯彻落实宝鸡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5年宝鸡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宝市教发〔2025〕35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教育,切实提高美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县局决定举办2025年陇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丰富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坚持守正创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推进艺术展演机制,强化宣传推广,促进成果转化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发展新格局。

二、活动主题

艺启未来青春绽放

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语言类五个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个项目

人员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参加人员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中心的在籍学生。其中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项目同时设教师组,全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集体创作类节目或作品参与者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

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3月—4月上旬):艺术展示交流

各学校要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班级、年级、校级艺术交流展演,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的局面鼓励学校开展合唱、合奏、集体舞、书画展、课本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

第二阶段(2025年4月):镇(局直学校)艺术展演

各镇、局直学校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现场艺术展演活动(汇报演出),鼓励开展城乡中小学生美育主题研学实践活动等。镇、局直学校4中下旬将遴选出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教育股

第三阶段(20254月下旬5月旬):艺术展演

县局组织专家对各镇、局直学报送的节目、作品进行遴选,遴选出的优秀表演类节目优秀艺术作品参加集中展演师生艺术作品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县展演活动的基础上,经评选并公示后,将各项目优秀表演类节目、优秀艺术作品按要求报市教育局参加市级遴选

六、报送要求

1.各镇、局直学校在组织辖区展演活动基础上,经评选并公示后,将各项目按要求报局教育股。艺术表演类各项目中,同一学校同一展演项目最多报送1个,不同展演项目可以兼报。

2.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用U盘报送,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同时一并填报《2025年陇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

3.艺术作品类中绘画、书法篆刻、手工艺制作作品以U盘报送作品数码照片及作品原件,作品以“作品名称+学校名称”命名,并附400字电子版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同时一并填报《2025年陇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汇总表》

4.各镇、局直学校4月24日前将本单位参加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节目视频、艺术作品数码照片及作品原件、汇总表报送教育股凡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未报的视为弃权。

、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及节目上报情况,设优秀作品奖、优秀表演奖、优秀创作奖(原创节目)、指导教师奖等若干,并颁发证书。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展演活动工作方案现场展演安全预案完善工作细则,开展形式多样美育活动,推进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艺术展演活动实行资格审查及公示制度。对违反参赛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

(三)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托广播、网络以及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展演活动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