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宝就工发〔202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企业申请,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初审,县人社局核准,决定同意同意对2023年认定的社区工厂(陕西华兴印象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年政策性补贴;2024年认定的社区工厂(陇县龙度玻璃厂)第二年政策性补贴;2025年度新认定社区工厂(陕西依山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凯林特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关山尚品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业帮扶基地(陇县乐丰商贸有限公司、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补贴;2017年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陕西森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吸纳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岗位补贴。
共计落实补贴资金470730.88元,从就业专项资金支付。其中场地租赁补贴138250.00元,水电费补贴170480.88元。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岗位补贴162000元。
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8日
监督电话:0917—4607650
附件1:
陇县社区工厂政策性补贴及一次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表.xls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