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大力发展和培育村镇工厂促进就近就业和就业脱贫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18]49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53号)精神,陇县安睿电子厂等5户企业被县人社局认定为2021年度村镇工厂。经县人社局2021年12月20日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拨付2021年度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补贴648990.88元。其中:
一、陇县安睿电子厂:兑现落实村镇工厂创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补贴121521.96元。其中:
1、2021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12人,每人2000元,补贴24000元;
2、场地租赁费18000元(堡子身桥头框架结构厂房,1000平方米),按50%补贴,补贴9000元;
3、缴纳水费5760元,按照50%补贴,补贴2880元;
4、缴纳电费171283.93元,按照50%补贴,补贴85641.96元;
二、宝鸡陇士茂机械有限公司:兑现落实村镇工厂创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补贴209084.72元。其中:
1、2021年度吸纳脱贫劳动力8人,每人2000元,补贴16000元;
2、缴纳电费386169.44元,按照50%补贴,补贴193084.72元;
三、陇县郝干净洗涤店:兑现落实村镇工厂创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补贴82044.5元。其中:
1、吸纳脱贫劳动力11人,每人2000元,补贴22000元;
2、场地租赁费62000元(800平方米),按50%补贴,补贴31000元;
3、缴纳电费58089元,按照50%补贴,补贴29044.5元;
四、锦绣前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兑现落实村镇工厂创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补贴41000元。其中:
1、吸纳脱贫劳动力20人,每人2000元,补贴40000元;
2、场地租赁费2000元(小沟村门面房4间,123平方米),按50%补贴,补贴1000元;
五、宝鸡龙保成商贸有限公司:兑现落实村镇工厂创业就业优惠扶持政策补贴195339.7元。其中:
1、吸纳脱贫劳动力11人,每人2000元,补贴22000元;
2、缴纳电费61679.31,按照50%补贴,补贴30839.7元;
3、场地租赁费285000元(15间,1500平方米),按50%补贴,补贴142500元。
特此通知。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