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美丽中国建设要求,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修复、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现将过去一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如下。
(一)攻坚克难,靶向发力改善空气质量。一是空气质量持续优化,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1,同比改善7.22%,优良天数317天。其中PM2.5平均浓度27μg/m3,同比下降15.6%,群众蓝天幸福指数稳步提升。二是工业污染治理纵深推进,完成鸿鼎新型建材污染治理设施升级及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完成3家企业绩效创建。淘汰2蒸吨以下生物质锅炉11台,拆除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7台,全县实现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华凯、众德汇等企业清洁能源改造积极推进。三是全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了《陇县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陇县露天焚烧管控考核办法(试行)》,采取积分制考核模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印发了《陇县大气污染治理散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严厉打击散煤销售行为。购置2辆洒水车,加密降尘频次,邀请“一市一策”工作组溯源分析,提升管控工作精准化。
(二)稳步推进,对标对表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截至目前,共完成河流出入境断面及湖库、农业面源控制断面监测24次,均达到Ⅲ类水质;完成7个镇级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强化水源地监管。按照水源地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县完成千人以上42个村级饮用水源地划定,完成了4镇级饮用水源地划定,对已废弃的县级饮用水源地陇县自来水公司2、3号井提请了保护区撤销申请,并通过市级确认。三是加强流域水污染治理。申报中央水污染治理资金项目4个,其中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入库、千河南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下达项目资金,为推动千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基础,截止目前,千河南岸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已完成设计审批,正在进行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三)治污护土,筑牢县域生态安全防线。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实施11个治理项目(总投资1587.9万元),惠及8镇16村,铺设管网超万米。77个行政村达“三基本”标准,治理(管控)率74.04%,实现第三方运维全覆盖及智慧监管。二是土壤污染防治扎实落地。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分区管控,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成4宗“一住两公”地块调查,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八渡镇矿渣整治项目稳步推进,工程进度75%,土壤环境质量有效管控。三是环保宣教深入人心。以“6·5”环境日为契机,我县成功举办2025年六五环境日暨美丽中国宣传周宝鸡主场活动,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环保嘉年华等一系列活动,展出宣传展板110余面,动员社会各界自觉践行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保护绿色家园。
(四)精准施策,抓实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一是美丽宝鸡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市县工作要求确定18项重点任务,建立月季度台账规范制度;强化上下联动,对接市级专班16次、协调县级责任单位48次,确保工作衔接顺畅。二是问题整改硬仗成效明显。分类建立市级18项、县级19项整改清单,制定专项方案并分别开展8次、9次市和县委反馈问题调度,督促涉及部门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目前,市级已完成整改17项、县级已完成整改17项,剩余2项按照时序进度有序推进。三是环保督察工作扎实开展。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涉及我县典型案例已通过省级验收;梳理2016-2025年中省督察相关问题33类,部署各镇及20个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五)严格执法,持续巩固环境安全底线。一是执法监管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执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80余人次,专项执法17轮次、联合执法12次,“双随机”检查39户。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17份、整改提醒函8份,立案处罚9件,收缴罚款69.1万元。二是执法帮扶双向发力。建立信访快处机制,受理投诉52件,办结率100%,平均办结时限压缩至1.8天。推行“送法上门”,开展企业培训帮扶2次,推送“法治大礼包”,帮助整改问题15余个。创新“线上标记+后台核查”模式,解决80余次在线监控异常问题,减少政企“两头跑”负担。三是安全监管扎实有力。排查涉危企业79家次,危废规范化管理合格率、处置率均100%,转移危废221.18吨;完成31家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备案,排查固废隐患点位13处,整改5处;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整治常态化推进。